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近亲属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及婚姻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和国籍法律关系中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1.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近亲属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是监护以及法定继承的身份前提,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配偶、子女、父母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2.在刑事法律关系中,某些犯罪主体与被害人之间须有近亲属关系身份,如遗弃罪、虐待家庭成员罪,加害者与被害人之间必须有特定的近亲属身份才能构成这些犯罪。
3.在诉讼法律关系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均应回避。近亲属、监护人可以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
4.在婚姻法律关系中,近亲属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近亲属禁止结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5.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近亲属有探亲的权利,如在异地工作的子女,每四年有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还有获得抚恤和生活帮助的权利等。
6.在国籍法律关系中,公民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与近亲属的身份有直接联系。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无论出生在中国或外国,都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公民的近亲属是外国人的,可经申请丧失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