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偷驾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伤者在住院期间所欠下的医药费、误工费均由父亲“埋单”。日前,这起在韶关市曾引起广泛争论的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案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交通肇事少年的父亲张某终于在协议书上签字承诺赔偿2.4万元给伤者。
少年偷驾摩托车撞伤老人
两个月前的一天傍晚,初中生小龙(化名)放学后,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约上另一名同村的同学将家中的摩托车开了出来兜风。由于超速行驶,不慎将一名在路边行走的老汉刘某撞倒在地。老人左腰部两条肋骨被撞断,左手臂粉碎性骨折,需住院接受治疗。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发现,肇事者小龙今年刚满13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仍未达到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法定年龄。
据当地交警部门表示,对未达到追究责任年龄的肇事者,公安机关只能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作教育处理。
案件引发广泛争议法定监护人应负责任
不久前,伤者亲属向交警提交了伤者在住院治疗期间的相关资料,提出2万多元的医药费、误工费的索赔请求。
案件在当地引发广泛的争议。有人认为,孩子年幼无知,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驾车撞伤人,伤者不应向其讨取医药费;也有人认为,公安交警部门已对直接肇事者小龙作出教育处理,不必再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等问题。然而更多的人则持这样的观点:小龙的父亲作为法定监护人,于情于理于法,都必须承担伤者的医药费。
当地交警部门召集双方代表进行调解处理。小龙的父亲张某认为,小龙驾车伤人是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他没有应允小龙开摩托车出去玩,不应由他来承担后果。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引发争议。交警部门对案情进行分析研究和慎重审理,认定张某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张某同意接受伤者的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