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洪武因不当得利纠纷

更新时间:2012-12-19 08: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上诉人(原审被告)高洪武,男,1973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户,住重庆市高新区大公馆怡然小区8-16号。委托代理人李玉盛、杨志勋,重庆市红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

  上诉人(原审被告)高洪武,男,1973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户,住重庆市高新区大公馆怡然小区8-16号。

  委托代理人李玉盛、杨志勋,重庆市红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欧汉荣,男,1951年5月23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户,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支路阳光小区8-6-7-1号。

  委托代理人叶军,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高洪武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7)九民初字第11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高洪武系从事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户,欧汉荣系从被告高洪武处购买废金属然后转卖他人的个体户。2004年,双方开始业务往来。2005年3月28日,高洪武向欧汉荣借款56000元,并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一份。同日,欧汉荣通过建设银行又向高洪武的银行账户存入40000元。2006年1月12日、13日和同年5月21日,高洪武分三次归还了欧汉荣55000元,但尚余41000元未归还。2006年6月,欧汉荣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洪武归还尚余借款41000元及利息。本院于同年8月作出判决,判决高洪武偿还欧汉荣借款41000元及利息。判决后,高洪武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的40000元,高洪武在诉讼中未举示证据证明40000元应是欧汉荣支付的货款,欧汉荣也未举示证据证明40000元系借款,故告知双方就该款的性质可另案处理。现欧汉荣再次起诉来院,要求高洪武返还不当得利40000元。审理中,高洪武认可收到欧汉荣的40000元,但认为该40000元系欧汉荣付给自己的货款。因双方各执己见,本院调解未果。

  原审法院认为,高洪武当天曾向欧汉荣借款,按常规应先收货款后借款,而本案的实际情况,是高洪武当天向欧汉荣借款,欧汉荣又从银行存入40000元到高洪武账上。在审理中,虽然高洪武举示了现金日记账和谭大华的证言,但均不能证实该40000元系欧汉荣应支付的货款。故高洪武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取得的利益系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到损失的人。遂判决:1、高洪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返还欧汉荣不当得利400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从2005年3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不当得利的40000元付清为止);2、高洪武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10元,其他诉讼费564元,合计2174元,由高洪武负担。[page]

  一审宣判后,高洪武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一审法院审理中,被上诉人并未举证证明40000元系误存入上诉人账户的事实,而一审法院确以上诉人所举示的证据尚不能证实该40000元系被上诉人应支付的货款为由,判决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不当得利40000元及利息,显属不当。故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则认为原判正确,应予维持。

  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

  本院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案中,上诉人高洪武于2005年3月28日向被上诉人欧汉荣借款56000元后,被上诉人欧汉荣又通过建设银行存入40000元到上诉人高洪武账户上,现上诉人高洪武虽称该40000元系被上诉人欧汉荣应支付的货款,但上诉人高洪武并未举示送货凭证和被上诉人欧汉荣的收货凭证,上诉人高洪武在审理中所举示的现金日记账和谭大华的证词,也不能证实该40000元系被上诉人应给付的货款。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2174元,由上诉人高洪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694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不当得利纠纷
你好,情况复杂,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不当得利纠纷
你好,公告期未到判决未生效,不行。
不当得利纠纷
可从保险公司的赔款中减去25000元。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不当得利纠纷
积极应诉吧
女性在婚姻中出轨与他人同居,会被判入狱吗?
你好,请问对方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吗?如果是涉嫌重婚罪。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的部分,具体情况可以进我主页沟通为您维权
我和同事吵架了,正面冲突打人,打人事件警察介入调停。我不同意。公司要求我退休。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
你好,对于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离职的
给陌生人自己的地址、手机号码和名字有什么危险吗?
别人知道我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姓名会有危险吗回答是是比较危险的,容易被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您好我是一个分拣站的快递员请问一下被公司各种罚款,有办法追回吗
工厂对送货司机罚款不合法。工厂班长是没有权对送货司机罚款的,如果司机被无故克扣工资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规定用
我跟中介进厂干了9天预支了1000块钱不想干跑了
法律分析:先跟中介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解决。中介返费不给属于民事纠纷,不承担刑事责任。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