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住地及其作用

更新时间:2012-12-19 07: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公民的户籍、居所、住所及经常居住地,是人们再常见不过的事了,但对其含义和作用,就不尽都十分清楚了。公民的户籍,是指记载公民姓名、住所、亲属、出生、死亡等事项的

  公民的户籍、居所、住所及经常居住地,是人们再常见不过的事了,但对其含义和作用,就不尽都十分清楚了。

  公民的户籍,是指记载公民姓名、住所、亲属、出生、死亡等事项的行政文件。户籍的记载,对于确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重要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比如,根据对公民的出生和死亡的记载,可以帮助确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和终止的时间,确定公民在某一时间内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又如,根据亲属关系的记载,可以帮助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

  公民的住所,是指公民有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处所。《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其住所。”

  公民的居所,是指公民居住的场所。公民的居所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居所与住所不同,住所只能有一个,住所必是居所,而居所就不一定是住所。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经常居住的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疗的除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以上四者相互关系的重点:比如说要寻找某个公民,当其居所与住所不一致时,那就只能到其住所地才能找到;当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又只能在其经常居住地才能找到,否则,就要扑空。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9条第二款规定:“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住所,应以其监护人的住所为其住所。

  公民的户籍、居所、住所及其经常居住地,通常是一致的,但有时也不一致,尤其是广大农民进城务工等流动人口加速以来。变化就更大了。因此,了解和掌握公民的户籍、居所、住所及其经常居住地的涵义。对于确定公民的去向,及时向公民传递信息、送达信函、通知及法律文书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481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几个月前耳膜被别人弄破了,现在起诉他,还有作用吗
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工资表的作用
计算赔偿需要工资额,工资表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不需要提供工资表。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现在不给老板承诺的保底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我在试用期内匆匆辞职,公司扣除了我工资的60%。这合法吗?我能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吗?
你好,请问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多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孩子十个月大了,抚养费该多少?
孩子的抚养费要更具双方的经济状况决定数额,还要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等
你好,在试用期急辞单位要扣10天工资算违法吗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紧急辞工,需要考虑辞职的原因,手续的交接情况,以及对单位造成的影响大小
我是买的商品房,橡胶顶开裂,找哪部门来解决,谢谢
法律分析: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
工地买了意外险受伤报案时受伤人员在保单上,报案后,受伤人员被单位替换出保单,能不能找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