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变更)
1 、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 、 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 1 )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产权证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 、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5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 IC 卡。 变更登记费:110元,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