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代理的分类
更新时间:2012-12-19 07: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直接代理的分类(1)显名代理,即明确以本人的姓名或名称进行民事活动。(2)隐名代理,即代理人在从事代理活动的过程中仅表明代理他人的意思表示,而不指明被代理人的姓名
直接代理的分类
(1)显名代理,即明确以本人的姓名或名称进行民事活动。
(2)隐名代理,即代理人在从事代理活动的过程中仅表明代理他人的意思表示,而不指明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
如果代理人以代表的身份,即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约,就是直接代理。在直接代理中,代理人既可以把本人姓名直接披露给第三人,也可以不予披露,只是向第三人指明他是接受他人的委托订立这个合同,或者从合同订立的情况可以看出他是以本人的代表身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