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涉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的重大经济利益,不可草率从事。那么房屋抵押手续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屋抵押手续有哪些
1、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提交银行所需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需出具未婚证,离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婚),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证,户口薄(3)借款人单位出具半年内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证,房屋产权证。
3、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4、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需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5、银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6、银行审批通过后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另外提醒同借款人一样,未婚证应叫“单身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办理顺利需要1个星期,还有期限不同利率不同,房产评估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值。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产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即为《借款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单位),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房产抵押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房屋抵押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手续繁多、流程复杂,但它可以实现经济活动的安全,强化担保效力。如果您在办理房产登记抵押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来找法网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