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审理中有关调解的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1-19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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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调解达到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调解达到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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