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广告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第四条,“按照上述修改,除了在烟草制品专卖点的店堂室内可以采取张贴、陈列等形式发 布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烟草广告,以及烟草制品生产者向烟草制品销售者内部发送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烟草制品广告外,其他任何形式 的烟草广告均被禁止。”
某某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指出,这些烟草专卖点就是烟草业“销售终端”,包括烟草制品专卖店、形象店、示范店,也包括超市、商场、食杂店、便利店中的烟草制品专柜。这些地方都是普通公众能自由出入的公共场所。
某某中心副主任吴XX指出,尽管《广告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增加了对烟草广告限制力度,但是对烟草广告、促销、赞助的禁止态度仍不彻底。烟草专 卖点可以在店堂内发布烟草广告,这就给烟草商留下了诸多广告、营销空间,更是放纵了烟草终端销售广告。如果允许在540万个烟草专卖点中做广告和发送印刷 品,那么,在让“店面亮起来,陈列美起来”的口号下,店内店外所见皆为烟草广告,这将是一场灾难,受害最深的将是青少年。
根据2013年《中国烟草年鉴》数据显示,2012年底全国持证卷烟零售户就达到了542.38万户。这还不包括这几年新出现的零售点和未持证的卷烟销售户。
云南某某健康咨询中心调查发现,烟店内烟草广告类型多、数量大。77.6%的烟草专卖店张贴了烟草促销海报,62%的烟草专卖店在门楣上使用了卷烟品牌名称,30%的烟草专卖店使用霓虹灯箱做卷烟品牌广告。
“不好的东西你要卖就卖,为什么还要去营销?这个口子如果开了就太可怕了,批准专卖点可以做烟草广告就是灾难。”吴XX指出,烟草公司最近几年一直在喊“决战在终端,决胜在终端”,不断培训专卖点如何吸引顾客,在店内还搞品吸会、想尽各种办法促销。
校长担忧
烟草广告诱惑青少年吸烟
对于学生吸烟问题,北京礼文中学校长欧阳X的担忧越来越大。学校年年严抓禁烟,最近一次的学生吸烟率调查显示,约18%的学生吸烟,这个比例比以往有所下降,但尝试吸烟的学生比例却超过了20%。
近日,学校对周边范围的烟草销售点进行了统计,离校围墙20米的地方就有销售烟草的便利店,100米内有4家,200米内有7家,都是把香烟摆在显眼位 置随便买,有的店甚至可以把香烟拆开卖,很显然是针对学生群体。而且没有一家店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标志。
“我们也没有办法,学校抓到学生抽烟要处罚,但出了校门却根本没法控制。”欧阳X曾多次碰到学生出了校门就香烟拿上手,管多了还有逆反心理,“我父母都不管我,你们管我?”这样的话他听过不止一次。
欧阳X的担忧,也正是控烟人士的担忧。
根据2014年青少年烟草调查的结果,48.5%的初中学生在过去30天内至少看到过一种烟草广告或促销,在烟草零售点看到烟草广告和促销的比例最高 (41.3%),烟店成了青少年认识烟草的最主要场所。世界卫生组织对于中国、俄罗斯等6个吸烟率最高的国家开展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86%的儿童至少能 认出一种烟草品牌,远高于其他国家,其中22%的儿童表示将来会吸烟。
沈XX指出,烟草制品具有高度成瘾性,吸烟者一旦成瘾很难戒除。而青少年处于身体和生理的成长期,猎奇心理非常强,特别容易受到烟草广告的吸引而引发尝试。为保护下一代免受烟草危害,必须尽快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人大代表
《广告法》对烟草说“不”
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盐城市疾控中心主任沈XX将提交“关于在《广告法》中明确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建议”,建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保护人民健康为重,以不让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成为吸引消费保持销量的手段为出发点,秉承《公约》要求修订《广告 法》,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沈XX指出,烟草制品是目前唯一已知对健康有致命损害却仍允许合法销售的商品,每年死于吸 烟相关疾病的人超过140万,这一趋势如不加以控制,到2050年我国每年将有300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人民健康。因此,政 府有义务控制烟草使用,保护人民健康。具体到修订广告法上,则应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才是有效降低吸烟率的措施。
目前正值《广告法》修订的关键时期,尽管《广告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的烟草广告相关条款被视作达到“史上最严”的控烟力度,但烟草专卖点内的广告不在禁止之列引起了控烟人士更大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