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金融法概论(四)

更新时间:2019-01-09 09: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四、国际货币体系目前的状况在目前的国际经济关系中,是否还存在着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国际货币秩序,这始终是存有疑问的。一种意见认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死亡,国际货币

  四、国际货币体系目前的状况

  在目前的国际经济关系中,是否还存在着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国际货币秩序,这始终是存有疑问的。一种意见认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死亡,国际货币秩序已处于混乱和瓦解的非制度化状况(Non—System) ,甚至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经名存实亡。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某些基本规则已经被否定,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仍有效存在,并在许多方面仍然发挥着作用,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1条也确定了基金协定条款的有效性,因而国际货币秩序目前仅处于困难和目标含混的状态,原有的国际货币体制仍有维护和继续存在的必要;有的学者还主张将《牙买加协定》之后的此种国际货币体系统称为”牙买加体系”。尽管不同学者对于目前国际货币关系和国际货币秩序的客观状况仍有不同的认识,但在主观上,多数国家接受这样的观点:在现实的国际经济关系中,货币制度和政策不仅涉及到各国的国家主权,而且涉及到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贸易公干;一国的货币政策不仅不能损害其他国家的利益,而且应当在共同接受的国际秩序的基础上谋求合作与协调;国际范围内的货币秩序和金融秩序不仅不应弱化,反而应当得到加强。

  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对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具有重要影响的以下两项事实因素值得重视。其一,随着各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和证券化的发展趋势,短期资本流动对国际货币关系和各国经济具有了日益重要的影响,对于资本项下国际资金交易和流动的市场化控制成为各国普遍重视的问题;对于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缺少旨在控制国际资本(特别是短期投机资本)的完善而有效的国内市场规则和国际监管的情况下,要维持基金协定原有的某些目标显然是有困难的,1997年以来亚洲金融危机的过程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其二,随着1997年欧元的启动,一种新的国际储备资产将会对国际货币体系和格局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一跨国货币体系不仅会对欧盟国家间的贸易和资本市场产生积极的作用,而且被认为将有利于解决国际储备资产之不足和国际主要货币汇率之稳定。由于欧元体系是在统一监管的基础上使具有大体相同条件的相关国家实际上回复于固定汇率制,因而它对于国际货币金融合作所产生的示范影响是绝难低估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国际货币体系所须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所须克服的不稳定因素主要涉及以下一些:(1)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以后,国际货币体系实际上处于以不稳定的多种货币为基础的状况;与此相联系,国际储备资产呈多元化和分散化状态,这就不可避免地使目前的国际货币体系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欧元体系启动后,各国官方的国际储备资产可能会集中于特别提款权、美元、欧元、日元等几种主要货币,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会缓和国际清偿能力不足和国际储备资产分散化的矛盾,但是在国际范围内仍存在着主要国际货币之间的关系问题;就国际基础货币或本位币问题达成广泛的国际协议以保持基础货币的稳定,显然是形成国际货币秩序的基础。(2)在目前的国际货币关系中,浮动汇率已被长期化与合法化。虽然修改后的基金协定要求各国有责任在”管理幅度”内干预外汇市场,禁止成员国不公平地操纵汇率,并且授权基金组织对成员国进行监督;但基金协定中对于成员国责任标准的规定却十分模糊,其目前关于监督和磋商的规定也因失之软弱而难以收到效果。尽管在欧元国家内部,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摆脱汇率问题的困扰,但在国际范围内实现稳定汇率的秩序,却仍是悬而未解的问题。(3)在目前基金协定和国际贸易法制的框架下,国际货币关系实际上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况,国际贸易收支调节机制的作用在弱化,这难免导致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困难。在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顺差国与逆差国各负何种责任,应采取何种措施,汇率变动限制如何,须有哪些国际监督等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4)根据《基金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金融服务的开放和金融自由化将成为某种发展趋势,然而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缺乏健全的国内市场规则和国际协同监管的条件下,显然还无法完全取消对资本项下交易和资金流动的管制。这就是说,完善对于国际资本流动的国际监管,完善各国的市场交易法制,实现国际范围内基本的汇率秩序,是国际金融自由化法制的必要内容。[page]

  自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以来,国际社会对于重建和完善国际货币体系的问题始终存在着争论与斗争。其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主张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发展中国家原则上主张根本改革原有的国际货币体系,其一般要求为:(1)改革当前的浮动汇率制,建立某种波动幅度较小的汇率结构,对主要货币的汇价应规定某种”目标范围”。各国有责任对其外汇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与磋商;(2)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主要工业国货币政策的监督,使其政策对世界经济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能起到支持作用;(3)新的国际货币体系在创设和分配特别提款权时,应当同发展中国家所需要的发展资金相联系;(4)放宽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贷款政策和条件;(5)重建和加强基金组织的作用和权威,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基金组织中的投票权;(6)通过重新安排和减免债务减轻发展中国家的债务负担,工业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市场并增加官方资金流动。发达国家原则上要求修补和维持原有的国际货币体系,其主要主张体现在1985年的基金组织年会前提出的十国集团公报中:(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所反映的基本结构目前仍是健全的,没有必要进行重大改革;(2)目前恢复固定汇率制的条件尚不具备,在全球经济处于困难的情况下,以主要货币为基础的浮动汇率制是灵活可行的,但今后要采取进一步行动为汇率及金融市场的稳定创造条件;(3)为取得汇率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必须由各国紧密协作,各国有责任保持无通胀的增长,取消人为的贸易壁垒,必要时有责任采取共同行动干预外汇市场;(4)建立主要货币的”汇价目标范围”目前尚不切实际;(5)为稳定汇率,应当加强国际监督并改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督作用;(6)进一步向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市场,并向其按适当的条件提供官方资金;(7)自特别提款权创设以来,国际货币体系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提款权今后将作为重要的国际储备发挥其他必要的作用;(8)支持基金组织按会员国的份额比例向国际收支暂时困难的会员国提供资助。

  总的说来,自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以来,国际货币体系经历了重大的变动,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这就要求各国加强世界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合作,建立某种公正的国际货币关系和健全的国际货币体系。但由于不同的货币制度对各国的利害关系不同,这就决定了国际货币体制的改革必定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第三节 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是指根据国际性条约的授权,从事国际货币金融管理协调或者从事国际货币金融活动的国际性组织。国际间最早出现的国际金融机构是1930年5月在巴塞尔设立的国际清算银行。1946年3月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成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除此之外,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也是世界范围内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除上述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外,本世纪50年代后,许多国家为加强地区性货币金融合作,还相继成立了一些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page]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为协调成员国间的货币政策,加强国际间的货币合作,于1946年3月设立的国际金融机构。它是战后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目前已有178个国家或地区加入了该组织。我国于 1980年4月16日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法席位。

  (一)基金组织的宗旨与职能

  基金组织协定虽经过三次修改,且其生效以来的成员国与活动范围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但基金组织的基本宗旨仍维持不变。根据基金组织协定第1条的规定,基金组织的宗旨为:(1)通过一常设性机构为成员国就国际货币问题进行磋商,以此促进国际货币合作;(2)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的就业和增长,以此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3)促进成员国汇率的稳定和有秩序的汇率安排,以此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4)协助建立成员国之间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并设法消除有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5)在有充分保障的条件下,向成员国提供暂时的融通资金,使其不必采取有损于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来纠正国际收支的不平衡;(6)争取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持续时间,并减轻其不平衡程度。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年报文件的概括,基金组织的根本目标是在成员国之间进行货币政策协调并监督成员国的货币政策,使其在国际货币金融活动中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成员国汇率的稳定、有秩序的外汇安排、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和保持国际交易之汇兑自由。

  为实现上述宗旨,基金协定赋予了基金组织两项主要职能:(1)制定有关汇率政策、经常性交易支付制度和货币可兑换性等问题的行为准则,并负责监督成员国对行为准则和国际义务的履行。(2)负责管理成员国缴纳的资金、基金组织的借贷资金和所创设的特别提款权,并向成员国按规则提供为保持其通货价值和纠正国际收支不平衡所需的资金融通。

  (二)成员国的份额与投票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国缴纳的份额 (类似于向基金组织缴纳股份资金)。根据基金协定目前的规定,各成员国应缴纳的份额应根据各国的国民收入、外汇储备、平均进出口额等因素和加权平均公式,由基金理事会85%多数票表决审定,该份额应当反映各成员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地位;成员国缴纳份额的资金均以特别提款权 (SDR)计价,其中的75%以其本国货币缴纳,另25%以基金组织指定的外汇或特别提款权缴纳,成员国对基金组织享有的份额权利极为重要,它不仅与投票权相关,而且与特别提款权的分派和成员国的借款权有着直接联系。按照基金协定的规定,各成员国的份额可根据情况每五年审议调整一次,截至1990年6月,基金组织的份额总额为1350亿特别提款权,相当于1800亿美元。我国目前在基金组织中享有的份额为18亿特别提款权,位居第8位,仅次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沙特阿拉伯和意大利。除成员国缴纳的份额外,基金组织创设的特别提款权和借贷的资金也是基金资金的重要来源;其中,基金组织创设的特别提款权将根据各成员国的份额分配使用。[page]

  根据基金协定的规定,基金对于议决事项均采取份额投票制,每个成员国除享有250票的基本投票权外,还按照每10万美元增加一票的比例享有份额投票权;此外,截至投票日时,凡基金组织向他人贷出某成员国货币的,每贷出40万美元则给该货币成员国增加一票;凡成员国向基金组织借款的,每借入40万美元则将该成员国的投票权减少一票。

  基金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议决须由80%以上多数通过,对特别重大问题的议决须有85%以上多数通过,这实际上使拥多较大比例份额投票权的成员国事有了否决权。

  (三)组织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基金理事会、临时委员会和执行董事会。

  基金理事会是基金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国指派一名理事和一名副理事组成。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年会,在有15个成员国提出要求或者总计持有25%以上投票权的成员国提出要求时,也可以召开理事会会议。基金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对于批准接纳新成员、讨论修改基金份额、批准成员国货币币值重大变动或成员国退出、分配与取消特别提款权等重大事项进行议决。

  临时委员会全称为”理事会关于国际货币制度问题的临时委员会”,这一机构在法律上是基金理事会的决策咨询机构,但它实际上对于基金组织的重大事项和微妙问题具有重要的决策作用,实践中被认为是基金组织最重要的决策机构。近几十年来,国际货币关系的发展对于基金协定和基金组织有关规则不断提出完善和变化的要求;由于基金理事会过于庞大,很难讨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中的微妙问题,而执行董事会级别又不够高,没有充分的权力对此类问题作出决定。鉴于此,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于1972年授权有发展中国家代表参加的”二十国委员会”对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提出了咨询性报告;1974年后,这一委员会被改设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临时委员会。这一委员会现由指定执行董事成员国和选举执行董事的选区各派一名代表(共计24人)组成,每年召集三至四次会议。临时委员会理事会负责提供有关国际货币制度、威胁国际货币体系的突发性干扰和基金协定条款修订等方面事项的决策建议;但在多数情况下,该委员会的决定也被等同于理事会的决定。与临时委员会类同的机构还有”发展委员会”,其全称为”世界银行与基金组织理事会关于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真正资源转移问题的部长级联合委员会”。[page]

  执行董事会是基金组织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基金的日常事务和理事会的授权事务,如审议成员国提出的资助申请、制定政策性规则、提出批准新成员国的建议、拟定增加基金资金的建议等,其职权范围较为广泛。执行董事会现由 24名执行董事组成,该执行董事经指定和选举产生,其中拥有基金份额最多的美国、德国、日本、法国和英国各指定一名执行董事,其余的执行董事由成员国按照划定的选区选举产生,我国作为单独选区可选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会推举总裁一名,该总裁为基金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同时为执行董事的主席,负责基金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议决同样采取份额表决制,每位执行董事所拥有的表决权与其代表国家的投票权相同。

  (四)主要业务活动

  根据基金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外汇与汇率政策监督、促进成员国政策磋商与协调、对成员国提供金融资助三个方面。

  为使国际货币体系发挥有效的作用,基金协定授权基金组织对成员国的外汇政策和汇率政策进行监督,以保证成员国作出有秩序的汇兑安排,促进汇率的稳定。依此规定,基金组织可以通过单边监督方式了解成员国的外汇政策、汇率政策和总体经济政策,可以要求成员国对其汇率变化和政策变动及时通知基金组织,可以对成员国的有关政策是否与基金协定的要求相符合作出评估,还可以通过多边协调敦促成员国作出适当的政策安排。

  根据基金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可按期组织成员国对其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进行多边协调和磋商,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在必要时,基金组织还可派出专家机构协助成员国解决相关政策协调或政策改革方案。但从实践来看,基金组织目前的磋商协调程序对成员国的决策影响并不很大,难以独立解决各成员国的利益冲突,而往往需求助于基金组织的贷款批准政策。

  除上述业务外,基金组织最主要的业务活动是创设储备资产,并对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基金贷款。从内容来看,基金组织贷款不同于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其贷款对象仅限于成员国政府,其贷款用途仅限于解决成员国国际收支暂时不平衡造成的困难;其贷款规模须遵循基金份额规则和条件,其贷款方式实际上是批准成员国行使所谓”提款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466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我被大型国际货币基金套现了怎么办?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赔偿责任的裁判方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是第三人介入
我被中银国际货币帐户资金解冻了
如查询到账户资金被冻结,请检查账户是否有以下情况: 1.设置了预授权,可待结算时由收银员发起撤销或到期后自动撤销; 2.认购理财产品后资金将被冻结,至理财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有什么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其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企业借款合同违反的金融法规
需要结合情节,作用,具体案情分析
向银行金融法院领工资后,冻结财产?
收集有利证据,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认真研究对策,依地维权。
金融法律咨询。
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电话联系律师。
金融法律咨询
是否有书面合同?如果对方不具备资质,或存在其他过错,可以打官司;其他的,就有难度了。
工厂辞职,是否可以一次性结清?
员工辞职是通过申请的到批准予以辞职的,公司应该在员工离开公司时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
租赁合同写了一年,押金可以退还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婚外生子。要我赔偿30万就离婚,没有就起诉离婚,只有走法律。走法律我有多大的胜算。
答: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时候可以起诉离婚。婚外生子其实是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事实的一部分,法院在审理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其过错,但对于财产分割影响不大;夫妻
国际货币体系
国际货币体系
国际货币金融法
我做跨境电商被骗了一万多怎么追回
你好,如果被骗了,建议报警处理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