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兴华:评有关反倾销法的三种方案(二)

更新时间:2019-01-12 22: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四、对反倾销法加以改进方案的观点及可行性分析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反倾销规则本身的性质是反竞争的,必然会带来保护的后果,不利于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和经济发展,然而

  四、“对反倾销法加以改进”方案的观点及可行性分析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反倾销规则本身的性质是反竞争的,必然会带来保护的后果,不利于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和经济发展,然而在目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状况下,完全放弃反倾销法实属不可能,而以竞争法取代反倾销法的方案也受到重重限制,至多只能在区域性自由贸易区实现,因此比较现实的方法是对反倾销法进行修改,最大限度地纳入或融进竞争规则,消除现行规则中反竞争或限制竞争的条款,使反倾销法能更多地考虑到竞争的需要。[27]至于具体的修改之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引入“公共利益”条款、采用更高的“微量”标准及对“相关市场”确定一个恰当的定义。真正的公共利益条款不仅是指应将消费者与用户的利益考虑进去,而且要将“损害”定义为是对竞争的损害,而不是对竞争者(国内生产商)的损害,即实际上应以是否符合国民经济整体福利和市场竞争为判断标准。而“微量不计”规则是出于节约资源的目的而制定的,因为反倾销案的诉讼成本极高,倾销存在和损害的认定都需要动用大量的专业人才来进行复杂的调查和确认工作,这对于许多企业而言是个相当沉重的负担,也不利于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将贸易量与倾销差额定出一个“最低限度”,低于此限者采取“微量不计”规则,实属必要。然而在某些国家的反倾销法中,“微量”的标准过低,所以有必要提高,实际上是放宽限制,以鼓励竞争。至于最后一点,界定“相关市场”的关键是界定“同类产品”。对“同类产品”的界定直接关系到损害的确定,如果“同类产品”定义地较为宽泛,倾销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就不易证明些。反之,如果对“同类产品”采用的是较为狭窄的定义,“国内产业”的范围就会相应缩小,这可能导致对倾销损害效果的高估,从而在本不应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中采取反倾销措施。有些学者认为反倾销法中对“同类产品”的定义过于狭窄,建议加以拓宽,以便将需求的交叉弹性考虑进去[28](需求的交叉弹性是指一种产品价格变动对某些其他产品的销售产生的影响。如果一种产品价格上涨,人们对这种产品的需求就会下降,同时对另一种产品的需求就会增加,从而引起另一种产品的价格上涨。在此情况下,购买者就从一种产品转向另一种产品了。[29]

  应该说,保留反倾销法并按照有利于竞争的方向加以改进的方案是现实可行的。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说,如果它确实认识到反倾销法对竞争的消极作用,并相信引入更多的竞争规则会有利于其经济的长远发展,但出于对抗他国反倾销法威胁的需要又不能即时取消本国反倾销法,那么,它在保存反倾销法的同时对其加以改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比如,采用宽泛的公共利益条款,注意评估可能的反倾销措施对竞争所产生的效果;适用比WTO反倾销守则更高的微量标准等等,只要这些做法是非歧视性的。总之,一国修改自身的反倾销法以增进其整体福利完全是它的自由,关键是看该国国内支持派和反对派力量对比情况。

  从区域性自由贸易区来看已经有了现成的例子,欧盟反倾销法的最新发展就反映了对促进竞争的考虑。自1995年起,欧盟反倾销法就纳入了一个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则,要求欧盟委员会在确定倾销、损害、因果关系之后,还必须确定是否有共同体利益的需要,如果没有,就不能征收反倾销税。共同体利益包括许多方面的利益,主要是共同体工业利益、产品用户的利益及消费者利益等等。尽管实践表明欧盟委员会在对这三者进行权衡时,往往会把共同体工业利益放在第一位 (如1995年对中国粉末活性碳反倾销案),[30]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欧盟用户的利益较大,比生产工业更重要;欧盟的生产商没有足够的生产能力满足欧盟消费者的需要;或者欧盟生产商的价格和产品成本比国际标准高,则裁决可能就是没有共同体利益。例如,在中国的松香案中,欧委会做了倾销的裁决,但没有采取措施,因为征税对松香用户的负面作用超过了给欧盟工业带来的利益。[31]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199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反倾销?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啊?
常见的反倾销措施为对倾销的外国商品征收进口税外的附加税,使其不能达成倾销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征收反倾销税,是各国常用的反倾销措施。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协议
当今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法的滥用
当今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法的滥用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反倾销调查期间,反倾销调查终止条件是什么?
按照中国法律所规定的反倾销诉讼规则,中国国企业提出反倾销调查请求后,由中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中,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确定是否倾销,商务部则负责确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欧盟反倾销法的立法演变
欧盟反倾销法的立法演变
反倾销反补贴法规
《反倾销条例》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
反倾销税是对倾销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临时性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常 反补贴税是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进口商品所征收
裴济反倾销法简要介绍
裴济反倾销法简要介绍
反倾销反补贴法规
反倾销协议对征收反倾销税的规定
您好!在取得反倾销或者反补贴的初裁之后,商务部有权采取一定的临时措施,如征收临时税或保证金。一般是通过现金存款或者债券保证的方式,其金额相当于临时估计的反倾销税
反倾销是指什么?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
wto反倾销协议 反倾销的措施
你好,对于反倾销问题,反倾销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
什么是反倾销
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反倾销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什么是反倾销?
倾销是指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用低于正常价值出口商品的行为。它已经或有可能给进口国生产相同产品的行业或企业造成损害,因而受到进口国的反对。 反
我买了空调,生产日期是2010年4月,库存已经9年多了。这不是商家欺骗消费者吗?你能索赔吗?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区域贸易安排与WTO
区域贸易安排与WTO
国际贸易论文
贺州征收怎样计算赔偿
1、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2、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
新余征地该如何给安置费
土地征用的安置费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
如果在河北出生但在山东长大,十六年后迁移户口为山东,那么在山东的户籍时长是多少呢
法律分析:户籍迁入时间即落户时间。是指人员户口从甲地迁移到乙地后的入户起算日期,一般在户口本上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最底下一行何时,何地因何迁至本址处有迁入的日
河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明细,71周岁?
法律分析:死亡赔偿金=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