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提单

更新时间:2016-05-31 17: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与托运人订立的,规定由承运人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至另一国约定港口,并由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协议。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提单。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一般可以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类。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与托运人订立的,规定由承运人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至另一国约定港口,并由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协议。

  由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有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之分,所以,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也相应地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合同两类。

  支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既包括国内法,也包括国际条约及惯例。在本章前面阐述法律渊源时,已经对关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条约作了介绍。

  (二)提单

  1、提单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提单(BillofLading)是承运人在接管货物或把货物装船之后,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海上运输合同和证明该合同内容,并保证在目的港按提单所载明的条件交付货物的书面凭证。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主要有下述四个方面:

  第一,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海上运输合同存在及其内容的证明。应当明确的是,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存在及其内容的证据,但它本身并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这是因为,在班轮运输交易中,实际上在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装货单、同意承运托运人的货物时,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即成立,但提单通常是在这以后才由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的存在并非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何时订立的,而只是证明如下两点,即:其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存在的;其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基本内容。

  第二,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托运货物的正式收据。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提单,就表明承运人已经收到提单项下所列的货物。在货物运到目的港后,承运人应按提单项下所列的货物,向收货人交货。

  第三,提单是物权凭证。提单是其项下所列货物的物权凭证。因此,提单即代表其项下所列的货物。占有提单,就等于占有其项下所列的货物。转让提单,亦等于转让其项下所列的货物。由于提单是物权凭证,所以,在交易实践上,也可以在提单上设定担保物权。

  第四,提单是处理承运人与收货人以及承运人与提单受让人之间权利和义务争议的法律依据。即是说,提不仅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在提单发生转让的情况下,它也是确定承运人与提单受让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承运人与提单受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要受提单的约束。

  2、提单的种类

  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对提单作不同的分类。一般地,可将提单作以下分类:

  (l)备运提单和已装船提单

  以提单项下所列货物是否已经装船为标准,可以把提单分为备运提单和已装船提单。备运提单亦称货物收讫待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提单项下货物但尚未将其装上运货船舶时,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提单。在货物装船后,托运人可凭备运提单换取已装船提单,或者,由承运人在备运提单上加注“已装……船”字样并注明装船日期和签字盖章,使之转为已装船提单。已装船提单是在提单项下货物已经装船后,由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在已装船提单上必须注明装货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并由承运人签字盖章。

  (2)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以是否在提单上对其项下货物加列批注为标准,可以把提单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未就提单项下货物的表面状况在提单上加列任何批注的提单。清洁提单表明,承运人承认提单项下货物是在表面状况良好的条件下装船的。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就提单项下货物的表面状况在提单上加列了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表明,承运人声明提单项下货物是在表面状况不良的条件下装船的。

  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实践上,不清洁提单通常为买方和银行所拒绝。

  (3)指示提单、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

  以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确定的方式为标准,可以把提单分为指示提单、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是指在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或“凭某某指示”字样的提单。前者称不记名指示提单;后者称记名指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又可分为“凭托运指示提单”、“凭收货人指示提单”和“凭银行指示提单”等。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将提单转让,而无须取得提单签发人亦即承运人的同意或认可。

  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因此亦称“收货人抬头提单”。记名提单要求承运人必须将提单项下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注明的特定收货人。记名提单的特点是,只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才可以将其背书转让,而包括托运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将其背书转让。

  不记名提单是指其中不填写具体收货人,仅注明承运人须向提单持有人交付提单项下货物的提单,因此,不记名提单又称“持有人提单”或“空白抬头提单”。不记名提单的转让无须背书。承运人见单即交货,而不问提单持有人的身份。

  (4)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以提单项下货物的具体运输方式为标准,可以把提单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直达提单亦称“直运提单”,是指由承运人所签发的,表明其用同一船舶将提单项下货物从起运港直接运抵目的港的提单。

  转船提单是指由承运人所签发的,表明其需在起运港以外的其他港口将提单项下货物换装其他船舶,从而将提单项下货物运抵目的港的提单。应当注意的是,在实务中,提单中可能会载有规定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如在提单上有关于转船的批注,该提单即为转船提单;如无转船批注,则该提单就仍是直达提单,而非转船提单。联运提单是指由第一承运人所签发的,表明提单项下货物需经联合采用包括海运方式在内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如海—铁路,海—空,海—空—公路,等等),方能运抵目的地的提单,联运提单虽是由第一承运人签发的,但其对所有的承运人都有拘束力。联运提单中通常都采用“分段负责制”,并相应地载有“分段负责条款”。按照分段负责制,各承运人仅对其自己经营的船舶所承担的提单项下货物的运输负责。运费由第一承运人统一收取,然后依照各承运人所承担的运输量来分配。

  (5)简式提单和繁式提单

  以提单表现形式的简繁为标准,可以把提单分为简式提单和繁式提单。简式提单是指仅在提单正面载明提单的各主要项目内容(即货物名称、数量、船名、装运港、目的港、转运港等),但并不在提单背面载明规定承运人或托运权利、义务等提单条款的提单。在实务中,通常在简式提单上注明“根据某年某月某日订立的租船合同出立”或类似字样,从而使之用于租船合同下的货物运输。在班轮运输中一般不采用简式提单。繁式提单是指不仅在其正面载明提单各主要项目内容,而且还在其背面载明规定承运人和托运人权利、义务等提单条款的提单。繁式提单通常用于班轮运输。

  (6)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资本付提单

  以提单项下货物的运费是否已经在提单签发之时付讫为标准,可以把提单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资本付提单。运费预付提单是指在提单上已经注明“运费预付”字样的提单。运费未付提单是指在提单上已经注明“运费未付”字样的提单。在实务中,运费未付提单项下货物的运费,一般是由收货人在货抵目的港后支付的。

  (7)正期提单和倒签提单

  以提单日期是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一致,还是比货物的实际装船时期提前为标准,可以把提单分为正期提单和倒签提单。正期提单是指提单日期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一致的提单。倒签提单是指虽然货物的实际装部日期在后,但提单日期却由承运人提前了的提单。正期提单是正常的。但是,倒签提单却往往是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和托运人共同所为欺骗行为的结果。在海事欺诈案件中,每每可见倒签提单的情形。

  3、提单的主要内容

  这里的提单是指繁式提单。提单的正面和背面均载有文字与条款,它们构成提单的内容。在实际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交易中,提单通常都是由作为承运人的班轮公司印制的。虽然不同的班轮公司所使用的提单内容可能不尽相同,但是,可以一般地将提单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l)提单正面的内容

  在提单的正面,一般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提单号码。

  B.签发提单的日期、地点和份数。

  C.船名与船籍。

  D.托运人、收货人及通知人。

  E.货物名称、喷头、号码、包装、内容、件数、尺码、重量和价值等关于货物情况的项目。

  F.装运港、转运港、目的港(地)及运输航线。

  G.运费及其支付状况(预付或本付)。

  H.提单签发人的签名。

  提单正面的内容大部分是由班轮公司印制的分栏空白表格,并由托运人填写或由承运人根据托运人提供的信息打印上去的。此外,在一些提单的正面,还印制有表明当事人双方已经接受提单中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的条款。

  (2)提单背面的内容

  在提单的背面,一般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定义。主要是规定诸如承运人。托运入、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或货方等名词的含义。

  B.首要条款。即规定提单法律适用事项的条款。

  C.承运人的责任、责任期间和免责条款。

  D.包装与标志条款。

  E.运费与其他费用条款。

  F.驳船费条款。

  G.错误申报条款。即规定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体积和内容等项目的情况,以及规定在发生托运人错误地申报提单项目内容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的条款。

  H.装货、卸货和交货条款。

  1.自由转船条款。即规定虽是直达提单,但在必要情况下不经托运人的同意,承运人可自行决定中运输过程中可以将提单项下货物转由其他船舶运抵目的港的条款。在发生实际利用自由转船条款的情况下,货物的风险仍由货方(通常是托运人或收货人)承担,但因转船所发生的额外运费由承运人承担。

  J.责任限额条款。即规定承运人对提单项下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限额的条款。

  K.特殊货物条款。即关于诸如危险品、违禁品、舱面货、活动物、植物、集装箱货物、冷藏货、木材、钢铁、散装货、重货及笨件等特殊货物运输的条款。

  L.熏蒸条款。即规定发生须在船上熏蒸情况时,应如何处理有关费用等事项的条款。

  M.选港货条款。即规定在运输选港货时,选择卸货港的程序等有关事项的条款。

  N.留置权条款。即规定承运人在一定条件下对提单项下货物享有留置权的条款。

  O.共同海损条款。即规定如何处理共同海损事项的条款。通常是援用一定的共同海损理算规则以及在处理共同海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

  P.杰逊条款或新杰逊条款。所谓“杰逊条款”,即规定以下内容的条款:如果船方已经谨慎从事,使船舶在各方面具有安全航海能力,以及齐全,装备、装置妥善,供应充分等情况。凡因为航行操作和船舶管理所发生的意外错误或过失,以及船体机器和装备/装置所存在潜伏性的瑕疵和其他类似瑕疵,或者由于无航海安全能力所致的危险而造成的损失,不论上述情况在装运时或开航前是否已经存在,托运人、收货人和货方在这样的情况下仍应同意给付有关的救助费用和其他专门费用,同时也应与承运人分担共同海损牺牲和损失;共同海损性质的系为共同利益,或者是为了在共同危险中挽回处于险境的财产而支出的,均具有同样的效力和同样的范围,正如这种损失、危险或灾害并非由于航行操作或船舶管理上的错误或过失、潜伏性的瑕疵和其他类似的瑕疵所造成的一样。

  所谓“新杰逊条款”,即规定以下内容的条款:在航程开始前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损害或灾害,不论它们是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也不论是否由于疏忽,如果对于这种疏忽或其后果,根据法律、合同或其他规定,承运人没有责任的话,则托运、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应与承运人共同分摊共同海损,支付任何可能发生的牺牲、损失或任何其他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费用。如果救助船只是由承运人所有或经营的,那么,也应当与救助船只是属于第三人或为第三人所经营的一样,对其支付救助费用。

  Q.双方均有责任的碰撞条款。即规定在提单项下注明的运输船舶与任何其他船舶均有责任而发生船舶碰撞的情况下,货方在一定条件下应当对承运入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的条款。

  R.争议与索赔条款。

  S.地区条款。即规定对于运往美国和从美国运出的货物,其提单适用美国奶每上货物运输法人而不适用其他国家法律或条约的条款。因此,地区条款有时也被称作“美国条款”。

  有些班轮公司的提单背面还会载有诸如“修理、打包等费用条款”和“特殊事件条款”等其他条款,此处不一一列举。

  (三)租船合同

  1、租船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租部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船舶,而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租船运输交易实务中,租船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l)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也称“航程租船合同城,定程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并由承租人为此向出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航次租船合同是一种海上运输合同。

  (2)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定期租船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3)光船租赁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093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区别
你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区别在于运送的内容不同,前者是运货物,后者是运送人。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主要责任的区别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性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
什么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如提单\\租船合同\\订仓单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是暑期工人,但是我签了三个月的合同。如今我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劳动法能咨询吗?
您好,请问有什么问题呢
私下卖游戏账号对方没给钱
卖出去的游戏账号找回算违法。游戏账号是一种虚拟财产,游戏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而且游戏装备、人物、道具等都是通过真实货币购买等方式取得。也可以在游
花钱找的工作,与实际工作不符合
花钱找工作没办成不给退该钱属于涉嫌诈骗行为。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承诺可以办事找工作,而这种办事不是自己能力下能完成的事情,甚至虚构了可以办事的过程。隐瞒了自己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