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物资局关于从严审批利用外资举办旧轮胎翻新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1-08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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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物资局关于从严审批利用外资举办旧轮胎翻新项目的通知发布部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物资局发布文号:近年来申请利用外资举办旧轮胎翻新项目的企业
对外经济
贸易部、国家物资局关于从严审批利用外资举办旧轮胎翻新项目的
通知发布部门: 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物资局
发布文号:
近年来申请利用外资举办旧轮胎翻新项目的
企业日趋增多,要求批准进口旧轮胎的数量也较大。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全国计划内定点轮胎翻新企业有515个,年翻胎能力已达574多万条,一九八六年翻胎约210万条,翻胎生产能力只利用了37%。目前国内新胎年产量已达1762万套,而实际需要仅1500万套左右,产大于销。
鉴于上述情况,请各部门严格掌握,除翻新后的轮胎全部出口的企业外,今后一般不再批准举办中外合资、
合作经营的翻胎企业,也不再批准现有的合营企业扩大翻胎生产规模,增加翻胎能力。如确属技术改造项目,需报经贸部商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审批。
对外经济贸易部
国家物资局
一九八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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