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男方):男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女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抚养人,男,现年周岁,原由女方抚养。
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自 年月日起随男方生活,男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乙方不负担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
(三)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次数:女方每个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四)女方日后协助男方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五)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转移子女抚养权的申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