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婚姻观念越来越开放,现在很多情侣都会在结婚前就已经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其实这种行为会构成非法同居,在我们的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那么非法同居应该怎么定义呢?详情请见下文。
一、非法同居的概念
非法同居,即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的禁止,严重的行为人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二、非法同居的定义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三、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区别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并没有一定要以夫妻的名义生活,而且也不能视为结婚。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财产亦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居关系依法应予以解除。
3、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除非有相关证据证明,否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4、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男女双方在婚前就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的这种同居行为其实是非法的,如果情节严重一点,例如同居者已婚的话,还会构成刑事违法。还有更多关于非法同居的详细内容,请看上文。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