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法律拟制关系虽然不可以随意解除,但是也有解除的条件与方式。那么解除涉外收养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除?以下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有关解除涉外收养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除及其相关内容的知识。
一、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需要哪些条件
现在我国唯一合法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必须由社会福利机构(福利院等)完成,所依据的法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同时,去年发布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的新规定将于今年5月1号起生效,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龄不得小于30岁或大于50岁;
(二)体质指数不得高于四十,即不是肥胖症患者,还不能有服用抗忧郁症药物的记录;
(三)领养者必须是已婚夫妇,如果是初婚者则必须至少有两年婚龄,而二婚或者三婚的人则务必有五年婚龄,而且夫妇俩的已往婚史中不得有超过两次的离婚记录;
(四)领养家庭的财产净值必须在八万美元以上,而包括领养儿童在内,全家人均年收入必须至少一万美元。
二、涉外收养的条件及程序有哪些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三、解除涉外收养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解除涉外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涉外收养关系。
(一)解除涉外收养关系之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程序实行单一的登记制。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二)解除涉外收养关系之法定解除:
收养的法定解除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1、解除涉外收养的条件:
①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
②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③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法定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程序:
法定解除的程序,即诉讼解除程序,是指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诉讼,解除其收养关系的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着重审查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听取年满1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的意见,本着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益和有利于未成年被收养人抚养、教育、成长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应及时裁决,以解除当事人的收养关系,避免其他纠纷的产生。
一旦收养了孩子就不可以随意解除。那么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需要哪些条件以及涉外收养的条件及程序,还有解除涉外收养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除。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