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生育的郭某夫妇花两万元非法收养了一个女婴后,又花钱在网上买了一个假的出生证明,为女婴办理了户口。记者1月28日从昌平检察院获悉,郭某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郭某夫妇因身体原因无法生育。郭某曾去民政局、福利院等部门,希望领养一个小孩,但没有成功。2013年8月份,郭某加入了一个专门讨论抱养小孩的聊天群,并通过群里的好友联系到了孕妇赵女士。赵女士是因为意外怀孕后,觉得打掉孩子办理手续太麻烦,就通过网络联系到了郭某并将孩子交与其抚养。双方经过商议,郭某付给赵女士2万元的营养费和误工费,等赵女士生产后郭某领走小孩。
因没有出生证明,郭某无法给孩子上户口。郭某在群里求助,有人称可以办,但需要6000元钱。郭某给对方转账6000元后,对方通过快递寄来了出生证明。郭某持此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办理了孩子户口等事宜,后被公安机关发现致案发。经鉴定,郭某所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系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