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
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姻法》规定:
1、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
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
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
补偿。
2、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
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
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
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判决。
3、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婚姻法对婚后财产的规定,总的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结婚以后产生的大部分收入,而婚前的收入则为各自所有,赔偿方面则是外遇方、家暴方等进行赔偿,如果您有遇到赔偿纠纷,可以通过我们找法网来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