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 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
网友咨询:
我想离婚,他也同意。可我们之间主要有一个刚满一岁的儿子。我想问下,如果上法庭,孩子判给谁?我在工作,一个月有3000左右工资。他没有工作,名下有一辆车。另外,我爸问他家有借款,大概50W左右。这个和离婚判决有没有关系?
找法网律师回复:
可以先协商沟通进行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孩子年龄、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而定,具体而言,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会判决随女方,除此之外,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谁,10周岁以上的,征求小孩的意见,不抚养小孩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 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对方有过错的,同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法律法规规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