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纠纷案例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河南省X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5)新民初字第X号(系原告二姐)原告刘光X诉被告刘X峰及第三人刘X花、刘X凤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光X、被告刘...

  河南省X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5)新民初字第X号

  (系原告二姐)

  原告刘光X诉被告刘X峰及第三人刘X花、刘X凤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光X、被告刘X峰、第三人刘X凤到庭参加了诉讼。第三人刘X花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被告刘X峰与李X珍(原告及第三人之母)签定的过继手续不合法,因为当时被告已结婚,并与其父母分家另居生活,其母并非无人赡养,本人也未声明赡养,母亲与被告在过继字据签定后,我母亲仍是单独生活,被告对其不养,不孝,不同意被告继承其母的遗产,并要求继承其父母财产。

  被告辩称:我于1979年12月21日在村干部和亲友的参加下与被继承人李X珍签订了生养死葬和继承财产的字据。十年来,按照所订字据对被继承人尽到了生养病医、死葬的义务,因此有权继承李X珍的全部财产。相反原告人虽系李X珍的亲生女儿,但未对其母尽任何赡养义务,无权继承遗产。

  第三人刘X花口头辩称:其母李义珍与被告刘照峰签订过继字据,是其母自己决定的,曾与其说过在签订字据时其舅父在场。被告在立字据后,按协议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并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

  第三人刘X凤口头辩称:被告与我母签订过继字据是事实,但签订后,我母亲仍是独立生活,在1986年其腿伤后,才在一起生活。我母亲故后安葬事宜及费用均由被告办理和负担。我放弃继承权。

  经审理查明:被继承人李X珍和丈夫刘X坤生前有三个女儿,长女刘X花、二女儿刘X凤、三女儿刘光X,长女和二女分别于1947年和1952年出嫁。 1956年李X珍与刘X坤分居生活,原告随父生活,当时有草瓦房三间。1963年刘X坤病故,原告与其母李X珍仍分居生活,1966年原告到新疆工作,李X珍仍独自生活,到1979年李X珍已76岁高龄,为了以后生活有人照顾,死后殡葬有人办理,经与第三人和其弟李X齐商议后,于1979年12月21日由村干部和亲友在场,吕X亭执笔与被告刘X峰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称过继字据)。该协议规定:1.李X珍爱人去世时,大女儿掌管;二女儿、三女儿来管,所花费用是李x珍个人负担的,大女儿、二女儿同意刘x峰照顾母亲,并承认刘x峰继承母亲的全部家产。三女儿不照顾老人不得继承李x珍的宅基、房屋及任何财产,干部邻友同意李x珍的意见;2.自本字据签订之日起李义珍生活看病及百年后事全部由刘x峰负担;3.李义珍百年以后,其宅基、房屋及全部财产由刘x峰一人继承,任何人不得干涉;4.刘x峰之亲生母亲,父亲,应与大哥、三哥共同负担,并同样享有财产继承权,原来分单继续生效。该协议签订后,被告刘x峰开始按协议在生活上,土地耕种,看病治疗等方面履行义务。李x珍开始仍是单独立灶吃饭,约到1986年因病不能自理后,其生活、治疗等费用均是被告负担。1989年李x珍去世后,被告负责将其安葬。1990年被告将李x珍居住三间东屋草瓦房和其1980年在李宅基上的五间堂屋拆除,1991年又重新将房翻盖。原告1988年从新疆回来落户新乡市红旗区东大街62号,1990年8月份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继承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393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遗嘱继承纠纷
你好!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去调取证据。
遗嘱继承纠纷
你好!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去调取证据。
遗嘱继承纠纷
你们对自己的说法负有举证责任,法院一般不会到当地调查的,不过可以尝试申请。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遗嘱继承纠纷
您可以自书 遗嘱 来保证财产分割的意愿,就可以了。 为了妥善起见 可以公证遗嘱,或者 联系 律师 给你做 遗嘱见证!
法定继承人缺失情况下的财产处置方式
失踪人财产由亲属或法院指定人代管。 具体操作:1. 确定失踪人员状态,并保留相关证据;2. 优先选择配偶、成年子女等亲属代管,并签订代管协议;3. 若亲属无代管
父亲去世前,孙子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要按照以下来进行:1、遗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
二婚丈夫死后,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您好,孩子是有继承权的。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
已故职工配偶和母亲抚恤金怎么分配?
抚恤金分割可协商或诉讼。协商应明确各自权益,达成一致;诉讼需收集证据,依法分割。处理方式需结合具体情况选择。
天津律师继承问题有哪些可靠的途径
法律分析:继承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
老人生前他的子女没有履行照顾老人的吃喝拉撒。都是孙子在照顾老人老人死后工资补贴孙子有继承权吗
孙子有继承权。具体操作:1.了解老人遗嘱情况,如有遗嘱按遗嘱执行;2.如无遗嘱,与子女协商继承份额;3.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尽到扶养义务,向法院起诉主张继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