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那么遗产继承公证材料不全如何补办?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遗产继承公证材料不全如何补办?
遗产继承公证材料不全的,应当首先看缺的是哪部分材料,然后再有针对性地补办。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
1. 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 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遗产继承公证材料不全如何补办的知识。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