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没有婚内强奸罪?
我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这是强奸罪的本质特性。刑法上并没有强奸只能针对婚外女性的限制性规定。认为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事实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性暴力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同样可以构成犯罪。“对于家庭暴力,刑法和婚姻法都没有规定专门的罪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来处罚。”那么,实施性暴力,构成婚内强奸的,当然也可以依照刑法中的强奸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虽然理论和务实界对此有争议,但司法实践中已有类似判例。
现今我国法院对待婚内强奸的刑事责任问题采取部分肯定立场,处理原则有三个:
1、具有合法婚姻关系且未进入离婚诉讼阶段的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
2、已进入离婚诉讼阶段(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
3、对犯强奸罪的丈夫判处较一般强奸案件更轻的刑罚(缓刑)。
二、婚内强奸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中国法律目前对此尚无明确规定。中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来说,强奸罪的主体只能限于男子。那么,丈夫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刑法条文是个空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中也没有提及这一问题。
“婚内强奸”目前法律通说认为不构成强奸罪。如果丈夫“强迫性行为”造成伤害,达到法定标准的话,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是“虐待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实施性暴力构成婚内强奸的,是可以依照刑法中的强奸罪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没有婚内强奸罪,婚内强奸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婚姻法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