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更新时间:2015-09-09 20: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国人大网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公开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文为您收集整理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全文),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的侵害行为。

  第三条 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 国家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第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将反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

  中小学应当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防护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 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职工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本单位职工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及时劝阻,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职工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正确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四条 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以及当地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社区民警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督促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住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

  第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 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

  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第二十八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163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家庭暴力几时休
你好,你的情况建议你来电咨询我
其实骂人也也是一种暴力。事件发生后男方会不承认自己的暴力行为,女方如何才能在法官面前主张自己的权益?
一般情况下,法官不会认为骂人属于暴力范畴,如有被达的证据,否认也掩盖不了时事的存在。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想问一下未成年人用父母的银行卡和微信零钱给大游戏充值怎么办?可以退货吗?
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及充值的款项金额等综合进行判断,如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未成年人能否办理纹身店营业执照
未成年不可以办理。在法律上,末满18周岁的公民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因此,不具有办理营业执照的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
是否有效,未签订劳务合同
您好,如果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意思达成一致的协议,如果你签了的话,就必须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
我退回的商品商家恶意损坏,说我损坏了不退款。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你好,购物时请保存好相关的凭证信息,商品出现问题时凭证信息成为是否能退款的依据。
今天租车明天退需要罚款嘛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被诈骗了1800,现在让退款不退
对于买家退款不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卖家可以找买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