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赶走"嫂子"遭起诉 法院判遗产由同居女继承

更新时间:2019-10-25 10: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993年,环翠区桥头镇的村民陈红,在老公过世后,经人介绍就到了村民王波的哥哥家,与王波的哥哥住在了一起。结果在2000年王波的哥哥又因病过世了。2006年,王波以陈红没

1993年,环翠区桥头镇的村民陈红,在老公过世后,经人介绍就到了村民王波的哥哥家,与王波的哥哥住在了一起。

  结果在2000年王波的哥哥又因病过世了。2006年,王波以陈红没有居住权为由,把她的嫂子陈红给赶出来了。

  王波认为,嫂子陈红与自己的哥哥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是1995年以后才开始同居的,嫂子陈红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收入,哥哥的房子和哥哥的财产都是哥哥个人劳动所得,嫂子陈红无权继承。

  陈红则觉得,她与王波的哥哥都在一起生活了六七年了,怎么“老公”过世,自己就被赶出来呢?想不通的陈红想将妹妹王波告上了法庭。她的理由是,她已经与王波哥哥一起生活多年,而且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对王波哥哥的住房也多次修建。她请求分割王波哥哥的财产,并把王波哥哥的房子判给她。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庭审中,陈红请她的邻居和村委证明,邻居和村委都证明陈红是在1993年5月就与王波哥哥在一起生活的。

  两人之所以争执陈红与王波哥哥同居的日期,是因为1994年2月1日之前是承认事实婚姻的,而此之后法律则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从1994年2月1日以后,无论同居多久,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环翠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红于1994年2月1日前即与王波哥哥同居,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王波哥哥死后,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仅有陈红一人,所以王波哥哥的遗产应由陈红继承。因此,本案诉争房屋应归陈红所有,王波无权干涉。依照《民法通则》、《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判决王波将王波哥哥的房产返还给陈红。案件受理费290元,实际支出费100元,由王波负担。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096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同居遗产继承
1 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属于事实婚姻。 2 事实婚姻的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3 但要能够证明属于事实婚姻的同居事实。 4
法院可以强行判决遗产分割吗
法院可以通过判决的方式分割遗产。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被官方封存,我也冻结了微信,我违法了吗?
你好!对方可能涉嫌犯罪,必要时你应及时报警处理
部分员工被安排休假半个月,并扣除工资。这合法吗?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我是江苏省徐州市捍改水有补偿款吗?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武汉拿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带
在山东乳山遇到传销诈骗,被骗钱能要回来吗。就是怎么把被诈骗的钱要回来?
举报诈骗的钱能不能要回来,需视情况而定:1、诈骗数额较大的就应当立案追诉,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行为人对自己被骗钱的行为报案了且达到当地
男生婚检查出有问题,然后在父母陪同下去医院检查,结果无问题,二人结婚,请问孩子离婚判给谁?
一般情况下会判决双方一人抚养一个,但某些情况例外。法官主要考虑的是利于孩子的成长。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