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重婚罪的诉讼案件中,受害者如果要确保能在诉讼过程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提供对方重婚的证据。
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可想而知。但是,要真正的保证所取到的证据被法院接受并且在审判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不仅仅取证的手段要正确,而且,要采用对的证据。可认定为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呢?
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
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page] 重婚罪需要收集哪几种证据[/page]
重婚罪的证据表现为两种形式,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重婚罪的直接证据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户籍管理漏洞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上登记反映为夫妻关系等,间接证据司法实践中表现为行为人与他人亲密照片、旁人以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证言。
不管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只要形成一个让法官认为“他们”成为夫妻关系的证据链,行为人就可能构成重婚罪,并面临刑法判刑追究。
(1)书证。
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
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
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从诉讼本质上看,这不是很大的区别。
[page]要怎样收集重婚罪的证据[/page]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在实践中是较为困难的,因为你很难发现重婚者是在什么地方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也很难发现其在什么地方与他人同居生活,而最难的便是难以确定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对于证据的收集,专业的律师都会提醒您不要糊涂行事。在此,找法小编为您整理了几条建议: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
生活中一旦发现一方有与其他人同居生活的迹象,一般来说,都会非常的气愤,也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于是便与其大吵大闹,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还时常会适得其反。生气,气愤是完全应当有的表现,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理解终究是理解,实际上这样做的结果并不好,你的几次吵闹是很难起到实质性作用的。
2、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3、一定要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至于如何去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
4、劝说知情人作证
5、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知识总结:重婚罪也属于民事的一类,而重婚的取证也是需要从它的不同的主客观方面来取得证据,证据的重要性也是存在的。而在一切的重婚案件中,我们要从他的构成要件中来取得重婚罪的证据。
找法编辑为您推荐更多关于重婚罪的知识:
重婚证据如何收集?
丈夫与女职员同居生子如何举证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