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有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9-05-09 05: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国家公务员行政奖励的种类: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

国家公务员行政奖励的种类: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三)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和本市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六)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七)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九)见义勇为,舍已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

  (十)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二)有其他功绩的。

  国家公务员奖励的基本标准:

  对在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

  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

  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本系统具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二等功;

  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一等功;

  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对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奖品或者资金标准:

  嘉奖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5%;记三等功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10%;记二等功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20%;记一等功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30%;授予荣誉称号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40%。本人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执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国家公务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奖金标准可以按照国家公务员授奖当月基本乘以12个月计算。对在突发事件中,给予适当提高奖品或者奖金标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务员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211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退休公务员奖励政策2015年
你好,对于退休条件的这个问题,正常退休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请问我是一名公务员,每次查病和到医院开药都需请病假,现病假超过了年休假,我可以申请单位发奖励吗?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查了下河南的产假是98 3个月奖励假,可是我们公司认识说那是公务员的,请问他说的对吗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   根据《劳动法
公务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能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
公务员法奖励的具体规定
你的问题不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建议你咨询相关部门!
公务员奖励证书没有单位盖章生效吗
你好,奖励证书没有什么实际的法律意义。一般都有单位盖章,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单位加盖。 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手机在线咨询
公务员奖励具体标准
公务员奖励标准为: (一)嘉奖,奖金数额为800元; (二)记三等功,奖金数额为1500元; (三)记二等功,奖金数额为30
公务员的奖励制度
公务员的奖励制度
公务员奖励
银行卡冻结后还能用吗?
这个可以用现金还的呀
我是债权人,目前和债务人协商还款中,我不想打官司,有律师愿意合作吗?
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凭借条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起诉,应
先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签署了联营协议,约定合作期限30年,后土地管理部门仅批复使用年限20年,请问
法律分析:有关产权到期后的续费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百分之一百分之十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
我沈阳市沈北新区买了一套房,马上四年了一直空置在哪里,物业费全额交,物业费不能减免,该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物业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根据办法规定,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