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证书(2)
更新时间:2019-04-3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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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ΧΧ字第ΧΧ号兹证明购货方ΧΧΧΧ(单位全称)根据ΧΧ年Χ月Χ日与ΧΧΧΧ(单位全称)签订的《ΧΧΧΧ合同》第ΧΧ条的约定,于ΧΧ年Χ月Χ日将该合同购货款
()ΧΧ字第ΧΧ号
兹证明购货方ΧΧΧΧ(单位全称)根据ΧΧ年Χ月Χ日与ΧΧΧΧ(单位全称)签订的《ΧΧΧΧ合同》第ΧΧ条的约定,于ΧΧ年Χ月Χ日将该合同购货款ΧΧΧΧ(币种、数额)提交于我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ΧΧ省ΧΧ市(县)
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ΧΧ年Χ月Χ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
购销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用提存方式先行给付货款的提存;
2、当事人为
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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