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2年11月1日
宁、苏、锡、常,不涉及财产关系,民事一般案件 1500元/件
镇、扬、通、泰,不涉及财产关系,民事一般案件 1200元/件
徐、怀、盐、连,不涉及财产关系,民事一般案件 1000元/件
宁、苏、锡、常,不涉及财产关系,行政一般案件 2000元/件
镇、扬、通、泰,不涉及财产关系,行政一般案件 1500元/件
徐、怀、盐、连,不涉及财产关系,行政一般案件 1000元/件
宁、苏、锡、常,不涉及财产关系,刑事一般案件 3000元/件
镇、扬、通、泰,不涉及财产关系,刑事一般案件 2500元/件
徐、怀、盐、连,不涉及财产关系,刑事一般案件 2000元/件
宁、苏、锡、常,不涉及财产关系,仲裁一般案件 1500元/件
镇、扬、通、泰,不涉及财产关系,仲裁一般案件 1200元/件
徐、怀、盐、连,不涉及财产关系,仲裁一般案件 1000元/件
不涉及财产关系,办理简单诉讼案件 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标准的50%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办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可在基本标准3倍的幅度内确定
疑难复杂案件 可在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 可在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宁、苏、锡、常,涉及财产关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 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免收
镇、扬、通、泰,涉及财产关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 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免收
徐、怀、盐、连,涉及财产关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 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免收
宁、苏、锡、常,涉及财产关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万元—10万元(含) 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4%
镇、扬、通、泰,涉及财产关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万元—10万元(含) 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3.5%
徐、怀、盐、连,涉及财产关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万元—10万元(含) 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3%
宁、苏、锡、常,涉及财产关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50万元(含) 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3%
镇、扬、通、泰,涉及财产关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50万元(含) 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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