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额收费:
1、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服务项目:1000元以上/件;
2、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审查:5000—20000元;
3、代理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案件:2000元;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20000元以上/年
小型企事业单位 15000元以上/年
中型企事业单位 20000元以上/年
大型企事业单位 30000元以上/年
集团型企事业单位 80000元以上/年
5、办理资信调查、提供法律意见书、组建公司、公司清算、企业改制和企业上市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①组建股份公司或企业改制组建股份公司的服务项目,按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0厘/股且总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②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服务项目,按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数不低于5厘/股且总收费不低于200000元;
③企业资信调查、参与重大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书按不低于每件5000元;
④其它非诉讼法律服务按不低于每件2000元。
二、比例收费:
1、涉及财产关系实行风险代理方式的服务项目。按不低于挽回损失、争取财产利益或避免损失总额的20%收取;
2、设立公司企业服务项目。按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额不低于2%且收费总额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执行;
3、公司企业清算服务项目。委托清算的,按公司企业可分配资产总额不低于20%且收费总额不低于30000元;公司股东委托参与清算的,按股东可分得资产总额不低于10%且收费总额不低于20000元;
4、基本建设服务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收取:
①总投资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不低于2‰;
②总投资一亿元至十亿元人民币的部分,不低于1‰;
③总投资十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不低于0.5‰。[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