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更新时间:2019-03-3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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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包庇、放纵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或者阻挠、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包庇、放纵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或者阻挠、干预依法对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有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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