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保险比例是多少?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个人养老保险
1、个人养老保险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
2、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3、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4、个人养老保险为我国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二、个人养老保险比例
(一)个人账户
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按其缴纳基数3%划入个人账户,共11%计入个人账户。但从2006年一月起,国家规定企业不再将3%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完全是个人缴费部分。
2、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个人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并入养老保险金;
(二)缴纳比例
1、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为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的。
4、在《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
在《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三)地方缴纳比例政策
1、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同时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2、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组成。
(四)促进经济发展
1、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缴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2、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养老保险比例的相关知识,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由不同地区的政府制定的,一般为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20%。但是,由于我国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缴纳的数额和比例也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