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西城市低保办理指南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申办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人必须是持有当地常住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
2.家庭收入条件。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生活状况条件。申请人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办程序:
户主书面申请—居委会入户调查—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城市低保金领取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办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4.申请低保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提交如下材料:
(1)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出具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离、退休人员,提供领取离、退休养老金的证件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证明;
(3)下岗职工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由其管理机构出具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证明或证件;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由其管理机构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或证件;
(5)因企业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的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领不到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的,要提供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
(6)有年满18岁以上学生的,要提供在校证明;
(7)残疾人的,要提供残疾证;
(8)有农业户口人员的,要提供结婚证、户口证明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9)夫妻离异的,要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10)有固定和移动电话的家庭,要提供申请前3个月家庭电话交费单据;
(11)购买商品住房和高档家具、电器及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要提供有关的购买单据;
(12)从事劳务活动的,要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1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水平低于保障标准的,要提供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医疗票据。
(1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和材料;
计算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金、基本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
3、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4、继承、接受赠予、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5、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股票、博彩收入;
6、从事种、养、加工经商等自谋职业收入;
7、赡养费、抚(扶)养费;
8、法定应当计入的家庭合法收入。
不计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1、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护理费、保健金;
2、义务兵的津贴、退伍费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3、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非报酬性奖励;
4、丧葬费、抚恤金和因公死亡人员及家属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5、工伤人员的护理费、补助金;
6、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7、政府给困难学生的补助金;
8、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济金;
9、在职人员由单位代交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
10、独生子女保健费;
11、经民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收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低保标准,但家庭月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2、3年内私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家中拥有汽车、摩托车(不含残疾人代步车)、计算机、空调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且正在使用的,以及家庭饲养观赏宠物的;
3、家庭成员持有手机或家中安装电话且月费用总额超过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的;
4、家庭成员有高档收藏品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5、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
6、人均拥有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所在区、县(市)城镇人均住房标准3倍以上的;
7、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8、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9、在法定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10、不能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愿接受低保管理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11、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违法收养的;
12、购买股票,有银行存款,有经营门店、房屋出租或直接投资行为的;
13、子女(父母、夫妻)有赡(抚、扶)养能力而不赡(抚、扶)养的;
14、低保对象外出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掌握家庭收入情况的;
15、外地在本地就读的在校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16、户口虽在本市但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正在外地居住且已满一年以上的(在校生除外);
17、有其他情况不应享受城市低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