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碧仙担任阳光人寿法律责任人获批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保监寿险〔2008〕29号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公司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0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罗碧仙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
保监寿险〔2008〕29号
阳光人寿保险保险律责任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0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罗碧仙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二○○八年一月十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