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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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8〕623号【发布日期】2008-05-23【生效日期】2008-05-2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发布单位】中国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8〕623号
【发布日期】2008-05-23
【生效日期】2008-05-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623号)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
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海尔纽约人寿〔2008〕第064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5.8亿元人民币变更为6.4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双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请你公司据此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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