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已赔付能否再追偿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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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某小学的学生王某因腹部疼痛入住某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肠梗阻、肠扭转坏死短肠综合症,但由于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缺陷,加大了王某(后经评定构成一级伤残)的身体损
某小学的学生王某因腹部疼痛入住某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肠梗阻、肠扭转坏死短肠综合症,但由于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缺陷,加大了王某(后经评定构成一级伤残)的身体损害,王某因此花去医疗费17万余元。王某治疗期间,因所在学校投保了师生团体人身医疗不是补偿性合同,而是给付性合同,是保险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因此,王某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还可就其受到的损害向某医院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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