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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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管,是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防范保险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一些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对保险公司偿付
一、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管,是保护保险定代表人、精算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实际偿付能力额度达到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四是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于实际偿付能力额度除以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小于100%的保险公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要求增加资本金、责令办理再保险、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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