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两者的计算有所不同:
一、法定违约金的计算
法定违约金由法律明文规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常见于一些条例、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若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
(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
这种情况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是延期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固定。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每日万分之三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
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二、约定违约金的计算
约定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约定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1)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2)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
(3)对约定违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
以上就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