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我司销售给B公司35吨货物。合同上只标明符合国家标准,如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条件退换货。
我们这种货物一般提出质量异议时间是3-10天,现在客户过了半个月才通知有发霉问题。
由于时间过长,产品价格下跌,上游供应商以同一批货销售很多客户没有质量问题为由和已经超过合同处理期为由不予以处理,但工厂过了半个月后才和我司反应货物发霉问题,由于当时货物到客户处时天气下了几天雨,很容易导致发霉。
客户行为
半个月后客户提出有发霉问题,并单方面测试性能不合他们公司的要求,但我司的原材料是根据国家标准来测试,不是根据工厂的标准来测试。
客户认为货物有质量问题,并且扣押我司货款和发票,目前经过上方协商退货事宜,我司也同意退货,但B公司不同意具体退货步骤。由于扣押我司货款,我司没法给供应商付款,供应商没法给我司开发票,但我司已经给工厂开发票了。工厂现在压着发票不给我司。
这样我司月底会出现无进项税要交很多税款。
请问:
第一,当时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客户把货卸了,但并提出货物质量问题就入库了,并且只付了大部分款子,说要求我司必须发票到了才把剩余的尾款付清,后面我司把发票寄到工厂了,他们又以货物质量为由扣押我司发票,这个是否违约?
第二,我司的产品在潮湿的环境极易发霉,并且工厂把我司产品和之前有些发霉的产品放一个库位里,也容易导致发霉,进货后几天也一直处于下雨天气,空气比较潮湿,过了半个月了,是否以这个理由为由说工厂是很可能是因为时间过长和堆放不合格导致我司产品出现发霉现象?
第三个,从客户提出问题后,我司一直和他们商量具体事宜,但他们把所有事情都归于老板,而老板又在国外没法沟通,目前已经过了一个月,他们说我司耽误其生产需要作出经济赔偿,我司是否可以否定说,由于工厂迟迟没有拿出具体第三方检测报告为由说耽误生产是他们自己的造成的?
求各位律师给出意见这个官司是否可以打赢谢谢。
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曹晓霞 律师 回复:
1、此买卖合同纠纷,其实买方付款条件都已经成就。买方现在提出质量抗辩,这是一种常见的拒付货款的手段。
2、按照合同法规定,你们约定的三到十天的质量异议期,严格来讲,这三到十天是表面瑕疵的质量异议期,如果质量本质上有问题,他们还是可以提出的。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产品,也就无法判断发霉是表面瑕疵还是本质缺陷。但买方单方面提高国家标准至企业标准,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没有丝毫依据的。
3、你们基于对客户的负责,在买方其实违约后,仍然协商解决。但对方得寸进尺,无理提出要求赔偿损失。换句话讲,即使你们违约,对方也需要举证损失的构成。
上海市东吴律师事务所 左凯 律师 回复 :
1、对方行为属于抗辩的理由。
2、如果该产品标明易受潮发霉或行业内知道是容易受潮发霉,而对方没有保管好的话,那么属于对方的过错,除非对方证明卸货时就发现已经受潮,且他们保管的仓库有防潮措施。
3、合同已约定产品按国标标准,那么他企业标准在这个合同中是无效的。
4、你方可以要求对方快速支付货款或退货,否则你们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承担你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