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运输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9-08-25 16: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原告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95号院。负责人张春云,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雷涛、李全永,二人系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廷元,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

  原告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95号院。

  负责人张春云,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雷涛、李全永,二人系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廷元,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延玉,河南颖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永红,男、汉族,1962年6月5日生,住河南省太康县老冢镇路王村。

  原告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诉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王永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雷涛、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孙延玉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王永红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诉称,2008年10月18日,中实洛阳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原告达成协议,委托原告将货物运至广东省中山市。后原告委托被告王永红承运此货物,被告王永红驾驶汽车豫PD8317车行至广东省韶关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失49330元。原告为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多次往来洛阳与广州,花去交通费用8454元。原告就货物损失已经向中实洛阳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赔偿。经查豫PD8317车为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所有。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货物损失49330元及利息,并赔偿交通费用8454元。

  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辩称,我公司未与原告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原告要求我公司赔偿损失没有法律依据,要求法院驳回原告对我公司的诉讼请求。

  被告王永红未到庭,未答辩。

  原告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周口市远大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档案登记1份、王永红驾驶证基本信息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登记信息,证明原、被告主体适格;2、中实洛阳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购销合同1份、中实洛阳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实重型成套设备厂购销合同1份、中实洛阳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发货清单两份,证明中实洛阳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向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发货的事实和货物的种类;3、运输合同1份,证明中实洛阳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4、王静、高新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王永红与原告存在运输合同关系;5、中实洛阳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证明当时承运车辆是豫PD8317,驾驶车辆的是王永红;6、天安保险公司的勘查报告和保险事故照片复印件,证明肇事车辆是豫PD8317车,该车的所有人为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7、增值税发票1份、物流货运单1份、火车票4张,证明原告的货物损失和为交通事故支出的交通费用。

  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合同书1份,证明豫PD8317车是郭良福购买的车辆,祥和运输有限公司不具有所有权,没有运营管理支配等相关权利,该车只是一部牵引车,其本身不具有货运能力。

  被告王永红未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

  根据原、被告双方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庭审调查,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2009年10月18日,中实洛阳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原告达成协议,委托原告将货物运至广东省中山市。后原告与被告王永红达成口头货物运输合同。被告王永红驾驶豫PD8317车行驶至广东省韶关市发生交通事故。该次事故造成原告方货物损失49330元。为本次交通事故,原告方为此支出交通费用1030元。

  另查明,豫PD8317车归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在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投保了货物损失险。事故发生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已对该批货物损失进行了理赔。

  本院认为,被告王永红与原告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订立的口头货物运输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实际履行,应合法有效。因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原告方货物损失,故被告王永红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有限公司是王永红所驾驶车辆的所有人,故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对原告方货物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王永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50360元(利息自2008年10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同期借款利率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止),二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对原告洛阳市利安汽车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四十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约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45元,由被告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祥和运输有限公司、王永红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王 严 明

  审 判 员 周 英 杰

  审 判 员 连 东 超

  二○一○年三月四日

  书 记 员 郭 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运输合同纠纷拖欠运输费用
你好 婚后财产均分 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后,孩子问题一般是一人一个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国际运输合同纠纷 赔偿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运输合同纠纷 司机死亡
书写货物运输合同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同名称、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办法。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代理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
发生运输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和一般的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一样,解决争议的方式有4种: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
运输合同纠纷
等待应诉就行
运输合同纠纷
你好 这是可以的哈。
运输合同纠纷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运输合同纠纷
首先,要明确这个货是送货上门还是去衡阳自提。如果送货上门,那么到达你的仓库,说明卖方已完成了交付任务,该损失由你负责。如果是自提货物,那么不用说该责任是你自己承
五保户能买社保吗?
如果遇到五保资格问题,五保费用问题的,可以咨询当地村委或者乡镇的民政部门,了解相关的详细政策。
一位男士约我在网上聊天,这样的女孩违法吗?
一般刑法上的强奸未满十四周岁以下的少女是以接触为标准的,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建议你好好保存
我在哈啰租车,租的车,有扣分,怎么处理
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情况、遵守法规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等。2、考核计分分值有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2
小区里能不能开烟酒店吗?
你好,找物业帮你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