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货运合同的变更
(1)变更的概念。铁路货运合同的变更,是指经合同双方同意,对运输的货物、运期、到站及收货人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更改的法律行为。
(2)变更的特点。①托运人变更合同的要求不是在发站提出,而是向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提出;②由于铁路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可以是托运人以外的人,他虽未参加订立合同,但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关系人,也可以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③铁路货运合同的变更,不仅应提出变更要求书,还应提出领货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避免变更合同后原收货人向承运人提出领货要求而出现不必要的货运纠纷。
(3)变更的限制。铁路货运合同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办理变更: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的。②变更后的货运期限,长于货物允许运输期限的。③第二次变更到站的。④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的。
2.铁路货运合同的解除 铁路货运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基本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铁路货运合同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 铁路货运合同的解除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货运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但不得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订立货运合同所依据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等国家计划被取消。(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4)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致使合同的履行已无意义,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铁路货运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合同的行为。它包括: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必须有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单方解除合同的,必须有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的明确意思表示和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的行为。 铁路货运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使特定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当事人各方均不再履行所负义务。
铁路货运合同的违约责任
1.承运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运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①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②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③调拨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④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2)从承运货物时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①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②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③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3)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4)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5)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6)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2.托运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①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②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③承运前取消运输。④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2)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由于押运人过错导致的。
3.收货人的违约责任 (1)收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及时领取货物的,应向承运人支付逾期保管费。 (2)货物交接验收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的,视为货运合同履行完毕,责任自负。 (3)接收货物过程中,由于收货人的过错,致使承运人运输工具、设备或者第三人的货物损坏的,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承运人、托运人的除外责任 货运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24小时时。 (2)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3)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