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9-08-14 12: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上诉人(原审被告)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住所地xxx,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xxx。法定代表人赵云辉,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钟健,湖南湘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株洲天和科技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马恩平,经理。委托代理人张如泉

  上诉人(原审被告)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住所地xxx,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xxx。

  法定代表人赵云辉,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钟健,湖南湘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株洲天和科技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马恩平,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如泉,湖南百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易臻,湖南百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南京展冠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周应飞,经理。

  上诉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原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华银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株洲天和科技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公司)试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石峰区人民法院(2009)株石法民二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9年6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7月16日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华银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钟健,被上诉人天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恩平及其委托代理人张如泉、易臻,原审第三人南京展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应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试用协议,约定由原告提供三台MA28型执行机构给被告试用,试用期l0个月,每台单价26000元。试用期满后,被告未支付价款。2007年l月2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炉膛火焰电视监视系统试用协议,约定由原告提供二套监视系统及备品备件给被告试用,试用期6个月;由原告到被告现场测量安装尺寸,根据现场实测尺寸生产制造监控系统,并就实地安装和操作要求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同时约定,监视系统每套单价为89760元,备品备件共计9400元,总计价款188920元、还约定根据现场测量尺寸确定采用松下或飞利浦液晶21吋电视机。为履行该协议,原告于同月26日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第三人购买株洲电厂(被告华银公司原名)125机组火焰监视系统二套及除电视机外的相关备品备件;同时约定由第三人交付至株洲电厂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结算方式为:签订合同后预付20000元,发货前付10000元,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20000元,试用期满,经株洲电厂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20000元)。原告实际付款情况为:2007年l月29日付2O000元,2月27日付l0000元,3月5日付10000元(原告主张另付现金2000元,但未提供证据)。2007年3月19日,原告购买二台电视机送至被告处作为二套监视系统配件。另查明,原告天和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恩平于2005年至2006年期间,向被告华银公司原设备管理部副主任王某行贿三次,总金额40000元。

  原审法院判决认为,原、被告签订的试用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有效。原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得商业机会,已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经本院在庭审中释明,被告没有主张价格条款无效而申请对监视系统的价格进行评估,也没有主张因原告提供的电视机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而主张折抵差价。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提供试用货物的义务。试用期满后,被告未明确购买与否,视为购买;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支付价款义务。被告拖欠价款未付,系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26692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因双方不但未约定利息,就连付款时间也无明确约定,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利息27l89.54元,本院不予支持,相应的诉讼费用应由原告承担。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可以依法缺席审判。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株洲天和科技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价款人民币266 920元。2、驳回原告株洲天和科技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要求判令被告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支付利息27l89.54元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712元,由原告株洲天和科技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承担712元,由被告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承担5000元。

  宣判后,华银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理由是,天和公司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采用商业贿赂的手段买通其公司员工,串通一气,导致其与天和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合同应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定无效,故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本案买卖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处理方式,判令返还合同标的物,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被上诉人天和公司全部承担。

  被上诉人天和公司答辩称,一、一审判决没有法律规定的发回重审的情形,发回重审必须是事实不清或程序严重违法,在本案一审过程中,一审法院程序合法,查明的事实也客观清楚;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的情形,应当是有效,结合法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合同的效力应当以合同的内容来判断,本案的合同的标的物是合法的,没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综上,本案不存在发回重审的法定情形,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请求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原审第三人展冠公司答辩称,一审判决认定采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合同已经由工商部门进行了处理,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第三人二审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另查明,2009年3 月31日,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本院认为,本案系试用买卖合同纠纷。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华银公司与天和公司签订的《试用协议》及《炉膛火焰电视监视系统试用协议》是否有效。本案两份试用协议均由华银公司与天和公司盖章,天和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恩平在协议上签字,华银公司分别由三个和四个代表人在协议上签字,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签订后,天和公司如期履行了交货义务,华银公司接受了相关设备并进行了试用。试用期满,没有提出异议。关于天和公司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采用商业贿赂的手段签订了协议,是否应当认定协议无效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该类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或者虽未明确规定违反之后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应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此类规定旨在管理和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并不否认该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故上诉人华银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上诉人认为,其原职员王某某(已判刑)与天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恩平恶意串通,但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本院不予支持。本案中,马恩平的行贿行为并不当然导致华银公司购买行为的发生,并且华银公司向天和公司购买的是其所需要的设备,但行贿行为有可能导致标的物价款过高,而在一审庭审中经原审法院释明,华银公司并不主张变更协议的价格条款。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华银公司的上诉请求与理由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page]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712元,由上诉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942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自动化工司上班
还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定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卫生系统试用期可以调动吗
一个单位与一个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离职说要oa系统走流程
你好,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非试用期内提前一个月辞职
试用期过后退休的工资如何结算,我做的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试用期被辞退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1个月工资。   因为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
我于4月16日提出辞职,并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填写了辞职表,但是在6月28日和6月28日同一天终止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出具书面的证明,只有短信通知而不书面证明,是不合法,劳动者可以拒绝,并向劳动机关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
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费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买卖合同签订地点的规范填写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3、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其他条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怎么处理
适用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纠纷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根据仲裁协
买卖合同纠纷能申请支付令吗
法律分析:买卖合同纠纷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支付 令: 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的、债权人 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 债务人的。因
会员卡协议书该如何书写
会员卡协议书该如何书写
适用买卖合同纠纷
二手车买卖合同甲方姓名和甲方签字不是一个人,合同生效不
您好,买卖二手车不是和车主本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
买卖大车是手写合同,钱已交付,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你好!上述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范某试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范某试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适用买卖合同纠纷
甲企业主张的买卖合同无效是否得以成立?
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4、损害
济南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当如何拟定,一般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我国的民法典中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内容及订立形式应当包含如下:1、买卖合同订立形式一般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房屋的名称、数量、面积
游戏账号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法律分析:私下交易游戏账号,单纯地买卖不违法。游戏装备和账号的交易一定要走官方的渠道,私下交易不但容易造成装备和账号的损失,更可能会造成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如果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