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28天内不予答复,是否视为认可该

更新时间:2019-08-23 05: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渝高法[2005]154号《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寨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同意你院审委会的第二种意见,即:适用该司法解释第20条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发包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渝高法[2005]154号《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寨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审委会的第二种意见,即:适用该司法解释第20条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的规定,不能简单地推论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一致意思表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能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复函》 (2006年4月25日,民一他字第23号),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6年第4集(总第28集),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5页。
  正确认定竣工结算依据。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发包人与承包人采甩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问格式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没有约定“发包人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在一定期限内不答复便视为认可”的内容,也没有约定结算的时间。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了竣工结算文件,而发包人未作任何答复。
  后双方就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承包人提出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利息,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解释》第20条的规定,请求判令发包人按照其报送的结算金额给付工程款。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是否以及如何适用《建设工程解释》第20条的规定,争议较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也收到了相关高院的书面请示。经过研究作出复函认为,《建设工程解释》第20条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只有满足了这个条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才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否则,仅由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的规定,不能简单地推论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一致意思表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能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纪敏:《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廉洁自律,一生平安一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7年第2集(总第30集),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页。
  《建设工程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款的.应予支持。该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的法律后果问题的规定,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视为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既然当事人在有关专用条款中没有进行特别约定,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
  承包人提出的竣工结算文件是其单方计算出来的,没有经过发包人的核实审查。一般情况下,从施工惯例来看,承包方的报价都可能有一定的水分,大约高出实际工程价款的10~20%,如果不经发包人审核,只要发包人收到竣工报告后在一定期限内不答复就一律视为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势必会带来不公平的后果,损害发包人一方的权益。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合同对答复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约定期限均为天。这样规定主要是针对建筑领域内存在的侵害承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即有的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后,迟迟不予答复或者根本不予答复,借此达到拖欠或者不支付工程价款的目的。建设部该条规定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这样也可以敦促发包人及时审核竣工结算文件,及时支付工程价款。但该条规定也很难说没有偏颇之处,不能一味强调保护承包方的权益,从而忽视了发包方应有的权益。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只是部颁规章,不宜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依据。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也只是规定了发包人从第天起承担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责任,并不意味着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两者不能相提并论。对通用条款第33条策3款的理解不能做扩大的解释,字面上没有表示出来的意思,不宜进行推论。 “逾期不予答复”等于“认可结算报告”的推论有失严谨,不利于平等保护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合法权益。①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508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竣工结算部分所示,应按双方达成一致的竣工结算报告进行结算支付。是否合理?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
竣工决算和竣工结算的区别
看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
竣工决算、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结算的主要区别: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定义竣工决算是在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财务及有关部门,以竣工结算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区别
竣工决算、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结算的主要区别: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定义竣工决算是在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财务及有关部门,以竣工结算等
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关系
法律分析: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竣工决算是以实物
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区别是什么?
你好,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
竣工结算完成后发现结算错了
可以进行协商变更。
该如何办理竣工结算?
根据建筑法,只要入住,就视为验收,现在业主方反而说承包方不交竣工资料已经不能成为抗辩的理由,对于工程照价结算你方可以函告,如对照价有异议可给对方适当的异议期,异
被狗咬了,谁的责任?
关于动物咬伤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按照现有法律,如果是狗主人纵狗伤人则属于故意伤害,如果狗主人没有这种故意,则狗主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享受低保期间名下的银行卡有转账记录或取款记录是否会影响下一次低保审核
转账记录会影响家人低保。低保户子女银行卡流水转账过大对家人低保有影响。低保就是家庭收入过低,如果子女经济较好,可能取消低保待遇。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
蒙得维的亚大百货公司、杭州骊珠家纺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管辖权的问题
买卖合同纠纷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是: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约定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
通化法律咨询需要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需要看情况,有的不要,有的需要。比如你有委托意向,但是还没委托,一般不要咨询费。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除了国内一二线大城
北京养狗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该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