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因居间合同赔偿纠纷一案

更新时间:2019-09-02 13: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上诉人(原审原告)孙阿义,男,1954年9月14日生,汉族,无职业,住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羊尾巷一号。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路雅琴,女,1943年6月11日生,汉族,系沈阳市皇姑区合发房产中介事务所负责人,住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一段一里7-3号。委托代理人路斌(原审

  上诉人(原审原告)孙阿义,男,1954年9月14日生,汉族,无职业,住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羊尾巷一号。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路雅琴,女,1943年6月11日生,汉族,系沈阳市皇姑区合发房产中介事务所负责人,住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一段一里7-3号。

  委托代理人路斌(原审被告),男,1969年8月21日生,汉族,无职业,住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41号。

  原审被告路斌,男,1969年8月21日生,汉族,无职业,住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41号。

  上诉人孙阿义因居间合同赔偿承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2005)沈皇民一合初字2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宋刚(主审)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董莉、代理审判员赵智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路斌系沈阳市皇姑区合发房产中介事务所工作人员,第三人路雅琴系该中介所经营者。2004年10月14日,以被告路斌作为中介方,原告孙阿义同卖房方陈崇生、罗敏娜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陈崇生、罗敏娜将坐落于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43栋472室(建筑面积 91.5平方米)的私有全部产权的房屋以22万元的价格卖给原告孙阿义。合同第四条约定中介服务费2000元,在合同签订时付1000元,办理完过户及交付房屋后付1000元。被告路斌在丙方(中介方)处加盖了沈阳市皇姑区合发房产中介事务所印章。原告孙阿义于当日将中介费1000元交于被告路斌,被告路斌为原告出具收条一张。因出卖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为原告办理房产相应手续,原告孙阿义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路斌返还中介费1000元,并赔偿2000元。案件审理中,法院依法追加合发房产中介事务所路雅琴为本案第三人。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房地产经纪合同、中介费收条等证据材料在卷佐证,经当庭质证后,原审法院予以确认。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系居间合同纠纷,即居间人(被告路斌)向委托人(原告孙阿义)提供订立合同的信息服务,并接受劳动报酬的合同纠纷。中介活动中,被告路斌未能将该房为军产,不能办理产权交易事实告知原告,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应将收取的中介费返还原告。因被告路斌在经纪合同上加盖了中介事务所的印章,应当认定其行为代表中介事务所,故中介事务的经营者路雅琴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原告主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被告双倍赔偿一事,因本案的纠纷应适用合同法有关居间合同的规定,不适用《消法》的规定,且原告未能提供其损失存在的证据,故其要求被告路斌赔偿2000元的主张不予支持。原审法院判决:一、第三人路雅琴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孙阿义中介费1000元。二、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元,由第三人路雅琴承担。

  宣判后,孙阿义不服一审判决,以法律适用错误为由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改判责任人退还中介费,双倍赔偿,并由被上诉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本院所查明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一致。

  本院认为,上诉人孙阿义经原审被告路斌居间介绍,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因路斌没有向孙阿义释明所购房屋不能办理产权交易的情形,致使孙阿义在合同订立后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合同目的未能实现,路斌应将收取的中介费返还孙阿义。因路斌是以沈阳市皇姑区合发房产中介事务所名义进行的居间活动,其在中介活动中所负民事责任应由中介事务所负责人路雅琴承担,故原审法院判决路雅琴退还1000元中介费并无不当。上诉人孙阿义购房行为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其主张中介机构在退还中介费1000元后另行赔偿2000元,因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0元,由上诉人孙阿义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宋 刚

  审 判 员 董 莉

  代理审判员 赵 智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周 海 鹏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666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纠纷与居间合同纠纷
居间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3种: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
居间合同纠纷 上诉人规定居间人担负损失赔偿义务另外偿还居间花费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
居间合同纠纷 原告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归还居间费用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房屋居间合同纠纷我是房主违约了,居间合同违约是双倍定金。应该怎么赔偿?
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
居间合同纠纷
建议带材料过来面谈
居间人违反居间合同退款纠纷
你好,要看你们居间合同有没有约定诉讼管辖地
居间合同纠纷
居间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居间只是给双方提供一个合作的机会,具体合同由他们自己签订,他们之间的合同出现问题,居间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居间合同纠纷
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联系我。
觉得不合适想辞职,但老板说不够一个月没工资我该怎么办?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们好朋友打架我去拉架,我却被别人打了怎么办?
你好,打架斗殴事件建议双方冷静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分手后能不能要回来?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请问有人在抖音上发我的照片恶意诽谤
你好,情节严重的可报警或起诉
男方北京本地,双方名下无房产(结婚后住在男方祖辈名下房子),离婚的话女方可以要回当初买车出资的那部分
婚前两人出资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就是没有结婚,不存在婚姻关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也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双方所得到的工资、奖金
西双版纳改造房屋该如何计算安置费
安置房的层次费是按每平米的基本平均定价收取,结合各层次差价系数按各户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分别计算;或者按被征收的补偿总额与房屋的实际价格相抵后互找差价,房屋实际价
宜宾改造房屋怎么样计算安置费
安置房过户要交的费用: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交易费
葫芦岛征收可以怎么算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