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紧急联系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贷款紧急联系人也不同于贷款担保人,不需要对还款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自愿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
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如果你不是担保人,你只需负责联系贷款人就可以了,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就好,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
近日,李小姐来到密云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看李小姐一脸憔悴,值班律师询问了详细情况。原来李小姐前几天接到一个贷款公司的电话,称自己是王某的借贷紧急联系人,让自己督促王某还钱。据了解,王某是李小姐的前夫,二人于两年前离婚,但是此笔借款是在几个月前借的。李小姐现在也联系不上前夫。一天数十个催债电话让李小姐十分害怕,所以来法援中心咨询自己是否需要负责。
值班律师在听了李小姐的叙述后解释,第一点因为此次借款是在离婚后,所以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点借贷紧急联系人也不同于贷款担保人,不需要对还款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自愿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而李小姐对王某的借款行为并不知情,不会因为王某单方填写其名字和电话就认定为担保人,所以她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如果李小姐持续被骚扰,可以报警或者向通信运营商反映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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