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拥有房本的商铺,买之前就被开发公司租赁了出去。合同到期后,聊城市民吴女生想收回商铺自主经营,却在租户那里"卡了壳"……
买店铺时 店铺已被租赁出去
2009年,市民吴女士在聊城开发区御润某某城购买了一间30平方米的临街店铺。“当时我买的时候,这间店铺已经被开发公司租赁了出去,说是租了五年,给了我五年的房租费用。”吴女士说,“当时这间店铺的租赁费用很低,还是交三年的费用抵五年的方式,我当时拿到手的房租也不过万余块。这间店铺当时租给一个卖五金的。”
据吴女士介绍,她们一家一直在外地,今年有想回聊城发展的想法。“我就想着这个店铺马上就到期了,想收回来自己用。今年8月份,我到那一看,发现这间店铺被卖五金的那家转让给了一家卖馄饨的,当时卖馄饨的这家正在装修。”吴女士说,“我当时就跟卖馄饨的这家商量,说要想继续租下去的话,就必须得涨房租。当时这家店主也同意了。”
租期已到 租户觉得房东涨价太离谱
“现在这间店铺的房租到期了,我提出每平方米75元的价格。店主却不同意了,我说那你嫌贵的话就别租了,我收回来自己用。”吴女士说,“店主说他家店10月份才开业,装修费花了很多,现在还没回本,说啥都不同意我收回来。涨房租也不同意,就这样跟我拖着。我自己家的店铺却收不回,找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也是解决不了。”
今日上午,媒体找到了聊城市开发区御润某某城负责店铺租赁的一李姓经理。“一开始这个商铺租赁的时候不是我负责的,我是后来才接手的。知道吴女士的情况后,我也找店铺进行协调了。但吴女士开出的房租价格太高了,远远高出某某城其他同等店铺的价格。”李经理说。
房主坚持收回店铺 租户不还要走司法程序
关于某某城店铺租赁价格,开发商和房东吴女士各执一词。开发商方坚持吴女士开出的房租价格高的离谱,自己已尽协调义务。店铺要不回,是吴女士和租户之间的问题。
而据吴女士介绍,自己所开的价格并不贵。“我左右邻居的价格都比我开的要高,如果租户觉得租金太高,他可以不租。”
媒体今日上午来到吴女士所说的这家馄饨店,店主听说要采访此事时表示,"走司法程序吧。我们10月份才装修好,现在本还没回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