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货物合同损失赔偿

更新时间:2012-12-19 08: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违约金违约金就是在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这是合同违约责任最常见的形式。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我国

  1、违约金

  违约金就是在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这是合同违约责任最常见的形式。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我国原《经济合同法》规定了法定违约金,即发生违约时,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新《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取消了法定违约金,这是合理的。因为合同的内容是千百万化的,违约金由立法者详细的规定是不可能的,由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有助于充分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

  第二,违约金的数额是事先确定的。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确定,当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可以按照违约金条款迅速得到补偿。

  第三,违约金是违约后的补救措施。当一方违约时,违约金条款才能生效。没有违约发生,违约金条款就不生效。所以,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违约时的一种补救措施。

  第四,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要与损失赔偿额相当,因此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补偿性。

  正是违约金有以上的特点,我国《合同法》规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并存。当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责任之后,就不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当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就不再承担违约金责任。

  在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逾期运到,承运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2、实际损失

  发生运输货物损害赔偿时,首先要确定货物的实际损失,然后才能决定具体的赔偿责任。确定货物实际损失的原则是: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基础,加上该批货物的必要支出的费用。实际价值通常是指货物的市场价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损失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又不能确定的,以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实际价值。这里出现三种方式:

  第一,约定。约定优先。约定的方式通常是托运人声明货物的价值,承运人同意后按声明价值运输,也就保价运输。托运人声明的价值,就应当认定为货物的实际价值。

  第二,交易习惯。一般而言,是指托运人购买或者销售货物的证明,比如,发票、销售凭证等。托运人能够提供此类证明的,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否定的,应当认定为货物的实际价值。

  第三,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这个价格实际上包含了销售利润。当然有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到达地的价格低于发出地的价格,但仍应以到达地为准。

  在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失通常有以下四种情况:即全部灭失、部分灭失、全部损坏、部分损坏四种情况。

  第一,货物全部灭失,其实际损失就是货物的实际价值,加上运输费用。

  第二,货物部分灭失,其实际损失就是货物灭失部分的实际价值,加上这部分价值的运输费用。

  第三,货物的全部损坏,相当于全部灭失,但是有的货物损坏,还有残值,这时货物的实际损失就是实际价值减除残值的剩余。例如,一批货物价值10万元,损坏后,处理残值还有1万元,则实际损失的价值就是9万元加上全部运费。当然有的货物损坏,不仅没有残值,甚至处理该批货物还要花费一笔费用,则货物实际损失就应当包括货物损失实际价值加上处理残货的费用。

  第四,货物部分损坏,则损失的计算是损坏部分的修复费用,如果不能修复的,则应按部分灭失处理。修复费用是实际损失的范围。

  3、间接损失

  间接损失是否属于货运合同损失范围,在实践中有争议。间接损失包括三种情况:(1)因货物发生损坏,托运人不能履行下一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的损失;(2)因货物运输的迟延履行,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待料停工而造成的损失;(3)因货物灭失而导致托运人解除合同引起的可得利益的损失。

  承运人对间接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其理由是:货运合同是承运人提供劳务行为的合同,承运人付出劳动,收取运费是货运合同的核心。由于承运货物的多样性,货物价值不同,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往往难以有准确的定性,物价值很高,但重量轻;有的是轻泡货物,承运人按重量收取运费,

  4、赔偿额的确定

  在确定承运人对货物实际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后,需要明确具体的赔偿额。对于托运人的货物损失,承运人的赔偿原则是:保价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保价额;未保价的,按照限额赔偿。⑦在具体应用时应注意:

  (1)部分损失时的赔偿额的确定。

  在货物部分损失,确定承运人赔偿额时有两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是以全部货物的重量乘以限额,第二种是以损坏部分的货物重量乘以限额得出实际赔偿额,这两者是不同的。

  假定一批重量为20吨、价值20万元的货物发生部分灭失,其损失为5吨价值为5万元,如果该批货物的限额赔偿的标准为每吨3000元,则:

  按第一种方式计算,承运人应赔偿的最高限额=货物全部重量乘以限额(元/吨)=20X3000=60000元,由于损失在赔偿限额范围内,因此承运人应当赔偿 5万元;

  按第二种方式计算,承运人赔偿最高限额=损失部分的重量乘以限额(元/吨)=5X3000元=15000元,承运人只能按此赔偿损失。

  不同的理解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在实践中,不少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按货物总重量乘以限额计算赔偿额。而承运人则认为应以损失部分的重量计算赔偿。

  对此,我们认为,限额赔偿的计算方式应以第二种理解较为合适。

  (2)保价运输的赔偿额

  保价运输与一般运输的不同点在于,托运人要声明货物的价值,声明的价值是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最高价。因此,从本质上讲,保价运输是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作为运输的内容,已经把货物货币化了。与以重量承运不同,计算运费的方式也有所不同,除了基本运费还要加上保价费用。

  保价运输的货物发生损失,也需要计算损失额。如果货物全部灭失,就是声明价值为损失额;如果是部分灭失,则要按照这部分的货物价值计算损失额;如果货物发生部分损坏,则修复费用是损失额。

  在损失额确定后,保价赔偿的原则应当是:全部灭失的,按声明价值赔偿,即全额赔偿;部分灭失的,按比例赔偿。

  托运人声明价值低于货物实际价值的,首先应计算出损失额,如果全部损失的,按声明价值赔偿;部分损失的,按损失部分与全部货物的比例乘以声明价值赔偿。

  假定:一批货物实际价值为20万元,货物重量2000公斤,托运人声明价值为10万元。损坏部分的重量为1000公斤,则托运人实际能够得到的赔偿额为:1000

 

编辑推荐: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885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货物托运损失赔偿
请首先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来确定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若需要请电话咨询。
运输货物损坏赔偿
得看合同具体內容
我垫付了医药费。是不是说货车不能拉人我们之间的客运合同就无效?是否可以以运输合同为案由提起诉讼,要求
合同有效,货车虽然不让拉人,但不能以此认定合同无效。 你要是有此担心的话,可以让受伤的人以侵权的理由提起诉讼;这属于侵权与违约的竞合。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不小心撞到了桌子上的服务员。服务员的牙齿被切断了一半。那是个意外。谁来承担服务员的医疗费用?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
铁路货物运输中的误交付
铁路货物运输中的误交付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派出所调解了,怎么办?
验伤,追究责任和赔偿
货物运输合同与第三人利益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与第三人利益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运输货物合同损失赔偿
运输货物合同损失赔偿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房东口头说不让养宠物,我养了算违约嘛
是否违约需结合合同判断。如合同有约定,养宠物则违约;无约定可协商。违约时,或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退租,或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铁路货运合同的解除
铁路货运合同的解除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你好,我被别人骗了差不多1000能追回来吗?
可以追回。先报警并提供证据,警方将展开调查;同时,收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如案情复杂,可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你好,我被别人骗了差不多1000,能追回来吗?
可以追回,但需采取法律手段。1.保存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警,达到立案标准会立案处理。2.公安机关侦查完结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您可提起附
我女儿没结婚前,我给他30万交了首付款协议是女儿的名字,结婚了以后不回家了,这个钱我能要回来吗
可以要回,但需分情况处理。如证明是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达成,可起诉索回;如为借款,同样可起诉要求归还。协商方式则更灵活,可根据双方意愿调整。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