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格纠纷的处理。首先,应当坚持合同效力的原则。只要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成立,就应当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强调合同义务的履行。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以建筑材料或房地产的价格上涨或下跌为由要求提高房价或降低房价的,法院不应当支持。
(二)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类纠纷,我们认为,应当在坚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实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
(2)原、被告的基本情况。
(3)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4)诉讼请求:开发商提起诉讼的:购房者未按约支付房价款的,请求判令购房者支付相应房价款及违约金;其他。购房者提起诉讼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请求判令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开发商解除合同的,请求判令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其他。
(5)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协议。合同履行的情况。被告未合格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法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价格纠纷的处理。首先,应当坚持合同效力的原则。只要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成立,就应当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强调合同义务的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