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

更新时间:2019-09-24 09: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说起保险大家定然不陌生,在我们的一生会购买各种各样的保险。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所以投保人与保险人是合同当事人没有疑问。投保人是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那么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情况比较复杂,这是保险合同涉及多个主体的特点造成的。

  1、保险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合同,保险合同存在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多个主体,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2、投保人是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因保险费支付所产生的纠纷,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

  3、在财产保险争议纠纷中,因保险金的支付发生争议,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诉讼主体。

  4、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涉及受益人,因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如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放弃权益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的,被保险人继承人作为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

  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灭的制度,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中三年的时效并不相同。

  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果发生纠纷,被保险人一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超过诉讼时效便会丧失胜诉权,保险公司不会主动赔偿保险金的。

  三、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管辖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3)保险标的是海上交通工具,或海上运输、海上运输的货物,发生保险合同纠纷的,由海事法院管辖。这里包括海上运输的保险代位追偿案件同样是由海事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只有保险合同法律上的主体,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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