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查依据:
1、《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2、《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三、审查收费:不收费
四、审查总时限:15个工作日
五、审查程序:
㈠、受理
申请企业单位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报告;
2、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
3、集体协商程序;
4、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
标准:
申请企业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大厅窗口科办员(A角:李甜甜 B角:仇振耀)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签署意见,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
3、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将申请材料退回,并告知申请企业单位,同时报审核人员。并下发《行政审批项目不予受理意见书》。
时限:3个工作日
㈡、审核
标准:同受理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大厅窗口带班班长
岗位职责和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审定人员。
2、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复审意见和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并下发《行政审批项目不予审核意见书》。
时限:5个工作日
㈢、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大厅窗口带班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2、对符合标准的,在《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培训科办理。
3、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转培训科拟定《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意见书》。
时限:5个工作日
㈣、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企业单位办理结果;
2、留存档案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大厅窗口工作人员(A角:李甜甜 B角:仇振耀)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批复材料归档。
2、对审定通过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材料。
3、对不予受理的,下发《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意见书》送到申请企业单位,并予以登记存档。
时限: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