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decms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首页 | 合同动态 | 合同法规 | 合同法常识 | 合同的订立 |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 | 合同的解除 | 专题 | 会员中心 | 支持论坛
  当前位置: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履行地 > 文章内容
合同履行地管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0-19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产生的纠纷,可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作为供销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交货地,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来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阅读次数:
上一篇: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   下一篇: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应具备的条件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关于合同履行地法
·贸易合同履行地坚决一字不能差
·合同履行地不明确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口头借款合同履行地法院能否管辖
·保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确定合同履行地
·确认合同履行地的规则
·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
·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应具备
  相关文章
·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应具备
·关于合同履行地法
·贸易合同履行地坚决一字不能差
·合同履行地不明确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口头借款合同履行地法院能否管辖
·保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确定合同履行地
·确认合同履行地的规则
·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
Power by DedeCms